关于中央新闻单位驻上海市机构重新登记的通知  

04.08.2015  13:06

AD0304000-2015-070

 

沪新出联〔2015〕6号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关于中央新闻单位驻上海市机构重新登记的通知

 

各中央新闻单位驻沪机构:

根据中央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中央新闻单位驻上海市机构清理整顿工作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的意见,中央新闻单位驻上海市机构 保留59家: 人民日报社上海分社,新华通讯社上海分社,光明日报上海记者站,经济日报社上海记者站,中国日报社上海分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上海记者站,中央电视台上海记者站,科技日报上海记者站,中国纪检监察报上海记者站,工人日报上海记者站,中国青年报上海记者站,中国妇女报上海记者站,农民日报上海记者站,法制日报上海记者站,中国新闻社上海分社,国际商报上海记者站,金融时报上海记者站,健康报上海记者站,人民铁道报上海记者站,中国保险报上海记者站,中国工业报上海记者站,中国化工报上海记者站,中国建设报上海记者站,中国交通报上海记者站,中国气象报上海记者站,中国社会报上海记者站,中国食品安全报上海记者站,中国海洋报上海记者站,中国医药报上海记者站,中国邮政报上海记者站,中国质量报上海记者站,中国中医药报上海记者站,中华工商时报上海记者站,中国经济时报上海记者站,中国改革报上海记者站,人民政协报上海记者站,民主与法制社上海记者站,中国环境报上海记者站,中国教育报刊社上海记者站,中国科学报上海记者站,中国劳动保障报上海记者站,中国民航报上海记者站,中国商报上海记者站,中国食品报上海记者站,中国水运报上海记者站,中国体育报上海记者站,检察日报上海记者站,中国新闻出版报上海记者站,中国石化报上海记者站,中国石油报上海记者站,中国工商报上海记者站,人民邮电报上海记者站,中国产经新闻报上海记者站,中国城乡金融报上海记者站,中国电力报上海记者站,人民网上海频道,新华网上海频道,光明网上海频道,中国日报网上海频道。 合并6家: 证券时报上海记者站并入人民日报社上海分社,瞭望东方周刊上海采访中心、中国证券报上海记者站均并入新华通讯社上海分社,证券日报上海记者站、中国纺织报上海记者站均并入经济日报社上海记者站,中央电视台上海分演播室并入中央电视台上海记者站。 整改10家: 团结报上海记者站,人民法院报上海记者站,中国国门时报上海记者站,中国安全生产报上海记者站,中国社会科学报上海记者站,中国测绘报上海记者站,中国经济导报上海记者站,中国税务报上海记者站,中国消费者报上海记者站,中国冶金报华东地区记者站。

根据“批复”要求,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对中央新闻单位驻上海市机构进行重新登记。

一、请“批复”中予以保留的机构,于2015年8月15日前,将由上级新闻单位如实填写并盖章的《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登记表》(一式三份),报送市新闻出版局新闻报刊管理处。

二、请“批复”中要求整改的机构,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整改,其新闻单位须将需要调整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兼职、所属报纸需要调整的报纸刊期等整改情况,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将如实填写并盖章的《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登记表》(一式三份),反馈到市新闻出版局新闻报刊管理处;到期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将予以撤销。

三、请“批复”中规定合并的机构,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合并工作,实现机构、人员、采编业务全部并入接收机构,到期无法完成合并工作的,将予以撤销。

四、请各中央新闻单位驻沪机构严格按照《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人员管理,坚决杜绝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兼职。

五、在对各中央新闻单位驻沪机构提交的《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登记表》汇总后,市新闻出版局将打印、发放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监制的《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登记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胡  楙

联系电话:64339117、64370176-6205

联 系 人:乐晓磊(网站)

联系电话:64743030-2212

 

附件:《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登记表》(3份)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