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的通知

01.09.2018  01:28
浦东新区、嘉定区、奉贤区、松江区、金山区、青浦区、崇明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128号)和市农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通知》(沪农委〔2018〕210号)要求,现将中央财政安排的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共6586万元予以分配下达(见附表)。   上述资金纳入2018年市与区财力结算,请从相应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列支,并抓紧分配使用,推进后扶项目的建设管理。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2018年8月24日 附表下载
关于下达2018年大中型水库移民补助资金的通知
浦东新区、崇明区、奉贤区、金山区、松江区、青浦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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