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大等多方联合举办中国教育法治与教育发展高峰论坛[图]

08.11.2016  20:11

11月5日至6日,首届“中国教育法治与教育发展高峰论坛”在上海市衡山宾馆举行。本次论坛在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指导下,由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交通大学联合主办,由光明日报教育部和上海市教育法学研究会协办。中共中央候补委员、上海交通大学校长、中科院院士张杰,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上海市教委主任苏明,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教育室主任叶齐炼,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张力,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胡建淼,中国宪法学研究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教育治理方面的近40位重量级专家参加论坛并发表演讲。近两年来获评的约20位“上海市教育法学人才”也受邀参加了会议。 

本届论坛围绕“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的中国教育法治发展”,以深入贯彻“双一流建设”的国家战略,深化改革,推进教育法治、完善教育治理为宗旨,设多个子论坛循序推进,以基本理论、立法与执法规范实践、法治视角对理论的再造、学校教育的依法治理的逻辑等方面展开,聚焦教育发展与法治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和前沿性问题,集中探讨未来中国教育的法治化与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会议开幕式由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巡视员李瑞阳主持。上海交通大学校长张杰和上海市教委主任苏明分别代表主办方为大会致开幕辞。 

张杰介绍了上海交通大学近十多年来在推进依法治校中所取得的成绩,包括学校章程的制定与实施、法律事务室职权的扩充、学校规章制度的编纂修订、学校治理结构的优化、各类校级委员会的撤并整合等。他表示,教育为国家发展之本,法治则为国家治理为本。目前上海交大正不断优化学校治理结构,包括校直机关部处的“大部制改革”、学术委员会职能的加强以及院为实体的改革等。 

苏明表示,上海作为国家确定的“两校一市”教育综改试点省市,近两年来着力释放制度改革红利、以建设现代化教育治理体系为目标,不断优化和创新政府的教育治理方式,已经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效。他认为,教育综合改革必须寻求法治之下的“最大公约数”,这是教育改革持续向前的制度源泉。针对“如何突破重点”,应不断创新教育治理方式和思路;针对“如何筑牢底线”,要全力保障教育公平;针对“如何提升内涵”,须聚焦提升教育质量;针对“如何深化法治”,应努力夯实依法治教。 

张杰、苏明、孙霄兵共同为“中国教育法治与教育发展高峰论坛-秘书处”和“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教育法制专业委员会-华东中心”揭牌。今后,“秘书处”与“华东中心”将为完善我国教育治理模式、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建言献策,并致力将本论坛打造成我国目前聚焦教育法治与教育发展的最高端论坛,每年举办一届。 

此次论坛邀请了来自教育部、教育部政策研究中心、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国内著名高校的宪政法学专家学者、上海市教育主管部门,以及上海交通大学的领导和专家,全方位、多角度地探讨中国教育法治与教育发展面临的热点问题和相关治理经验。主旨演讲由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巡视员李瑞阳主持,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执行会长孙霄兵、首都师范大学特聘教授劳凯声、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张力分别从教育法治发展战略、公立学校的法律定位以及教育法治中的权力清单制度三个方面展开教育法治与发展的主旨演讲,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担任与谈人。 

孙霄兵介绍了教育领域管办评分离工作的工作思路及其推进情况。他号召教育法治实践“要以法治思维引领教育改革发展”、“要以法治方式保障教育改革发展”、“要以法育理念丰富教育内涵”,并与听众一起分享了他对以上三个方面的具体设想规划,以及教育法治基本理论的一些认识。 

劳凯声通过三个分论题论述了“公法-私法”视域中公立学校的法律定位。他主张结合中国社会转型的实际状况、社会对教育功能的要求和学校本身发挥的功能这三者来对公立学校做出准确的法律定位。 

张力围绕教育领域引入清单管理进行创新性探讨和分析。他指出,权力清单在教育领域的适用,其实质仍然是“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的体现。他从教育的多元形态阐述教育的“有序开放”,并围绕教育领域是否利用负面清单管理,分析教育治理引入负面清单面临概念从新设定的问题以及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周洪宇指出,各位专家的主旨发言从不同角度对“教育发展离不开依法治校”这个主题进行了阐述,不仅围绕治理过程中呈现的问题进行反思,也为教育法治提出了发展策略与期待;既能引领本次论坛的发展方向,又为今后的国家政策对接、学术研究以及依法治校实践提供理论基础。  

子论坛包括了五大专题:“‘治理之根’:教育法治的基本理论”,“‘权利之辩’:教育立法与执法研究”,“‘定向之问’:教育发展的法治视角”,“‘公平之要’:教育法律热点问题与司法案例”,“‘法育之基’:学校的依法治理”。 

“‘治理之根’:教育法治的基本理论”专题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教育室主任叶齐炼担任主持兼与谈人。沈阳师范大学特聘教授孙绵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上海交通大学讲席教授叶必丰、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于安担任主题发言人。 

其中,韩大元以追问“教育法治”的本质内涵为线索,阐述教育法治在教育关系、教育行为、教育发展的协调和引导方面发挥确定的期待功能,推进教育改革、教育政策、教育治理等方面的法治化。与谈人叶齐炼强调以基本理论为指导进行依法治校,须结合学校权力结构清理、平等参与秩序和共同治理结构。  

“‘权利之辩’:教育立法与执法研究”专题由上海市教委副主任郭为禄担任主持兼与谈人,东南大学副校长周佑勇、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院长朱新力、安徽大学副校长程雁雷、上海政法学院副院长关保英分别作主题发言。  

其中,周佑勇阐述依法行政与加强教育执法裁量权的规范问题,对高校定位、执法权,特别是自由裁量权进行了立法层面的具体设定、执法层面的行使与程序以及健全教育执法裁量权的基准制度作了详细的论证。朱新力阐述大数据为背景下教育法治的机遇和挑战,掀起了权利的创新规定的热烈讨论。 

在青年学者互动交流环节,受邀的青年才俊,特别是“上海教育法治人才”三期的青年学者们,围绕大数据条件权利发展变化的倾向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并向专家求问立法和执法涉及的权利救济。  

“‘定向之问’:教育发展的法治视角”专题由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院长秦惠民担任主持兼与谈人,教育部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王大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原副主任牟延林、西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陈恩伦、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院长万猛作主题发言。 

其中,王大泉反思当前教育改革存在缺乏综合性、推动力单一、影响不够深入等问题,有必要进行深化教育改革的路径进行追问。与谈人秦惠民指出,“以法治为视角”拷问教育发展,符合教育规律,确保教育健康发展,共识大于分歧。  

“‘公平之要’:教育法律热点问题与司法案例”专题由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熊庆年担任主持兼与谈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特聘教授朱芒、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教授李洪雷、华东师范大学学报主编杨九诠、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审判长耿宝建分别作专题演讲。  

其中,朱芒将案件统计有效地规范考察联系在一起,以田勇案为开端综合此类行政案件,提出法律主体适格都是以介入因素存在的。他认为,从规则解释逻辑看,介入与教育改革政策所建立“自治”之间存在紧张关系,需要借助制度征收来克服这种张力。耿宝建讲述了司法实务中受教育权的司法救济所涉及的平等权利问题,阐述当前司法尝试的三个方面,他提出,司法在保障受教育者平等权利方面已经开始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在青年互动交流环节,青年学者们结合自己在方法选用和内容衔接方面展开交流与互动,以平等权利保护向专家提问。  

“‘法育之基’:学校的依法治理”专题由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胡建淼担任主持兼与谈人,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杨颖秀、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余雅风、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申素平、上海市虹口区教育局局长常生龙、上海市晋元中学校长季洪旭等分别做了更为实证的主题演讲。常生龙阐述在构建区域性“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探索与实践中,如何依法治校,自主办学。季洪旭更是以中学校长的身份,讲述了依法治校的基层经验——供给侧改革思路下的学校治理,区分扁平化、分布式、制衡型,形成多元主体的学校治理结构。 

胡建淼指出,目前依法治校存在的误区需要从三个方面澄清:一是依法治校不是以罚治校;二是依法治校的重点不是老师和学生,而是管理方;三是依法治校不是依据规则治校,而是依据法治精神治校。  

闭幕式由上海市教委政策法规处处长王磊主持,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季卫东和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黄兴胜致辞。 

季卫东以教育具有的战略地位所辖“创新和持续发展”两个特征为主轴,提出五点感想与期待,指出依法治校、教育法治发展必须做好如下五点:教育法治最要紧的工作是按照教育自身规律形成合理框架;建章立制,搞好顶层设计;推进学校治理的法治化;加快知识产权转化;多方构建教育法治的驱动力。 

黄兴胜代表主办方之一充分肯定论坛主题选择恰当,既具有挑战性又赋予创造性;论坛所产生的意义及影响必定是巨大的。在此基础上,他进一步为未来教育法治与法治论坛召开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期待。 

最后,王磊总结讲话,肯定了本次论坛的成效,并从举办方角度提出期待与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