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企“出海”:行稳方可致远

13.07.2017  21:29

从2016年全年的大幅增长44.1%到今年前5个月的同比下降53%,短短一年半时间,中国对外投资经历了“两重天”。中国多部门自2016年11月起在对外投资领域联手加强监管,初衷是什么?具有真实、合理对外投资意愿的企业如何才能更加稳妥、顺畅地进行对外投资?日前, 北京 市商务委、北京市贸促会、北京国际商会、北京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协会共同主办了2017年“走出去”系列培训——境外投资监管政策动向与融资对策培训会,与会专家就中国企业对外投资领域的热点、疑点问题进行了集中阐述。

近两年,中国 对外直接投资 增长迅猛,并且发生了多起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事件:首次跃升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对外直接投资国、首次成为资本净输出国。中国企业在“走出去”道路上高歌猛进,这既是企业转型升级、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选择,却也不可避免地裹挟了一些非理性投资甚至是异常投资的阴影。

面对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泥沙俱下,中国政府相关部门加强了监管。在此背景下,具有真实、合理对外投资意愿的企业如何才能更加稳妥、顺畅地进行对外投资?“走出去”之路,企业如何才能行稳致远?

对外投资良莠不齐

商务部此前发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64个国家和地区的7961家境外企业进行了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实现投资11299.2亿元人民币(折合1701.1亿美元),同比增长44.1%。“2016年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主流是好的。随着中国经济规模和总量的持续扩大,企业进行国际化发展的需求日益迫切,加之国际游资充裕、融资成本较低,一个优秀的企业在国际市场上从事正常合理的海外投资、进行兼并收购、在全球范围内优化配置资产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应该予以支持的。需要注意的是,去年以来,中企海外投资存在一些不规范的行为,比如过度依赖融资扩张、资产错配、资金转移等。从保持外汇稳定、防控金融风险的角度来看,我国现阶段仍有必要在对外投资领域加强审核监管。”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霍建国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说道。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课题组对2016年上半年对外投资形势进行的专题调研,对外投资主要是出于企业发展和突破的内生意愿,“当然,也不乏一些企业并非真正‘投资’,钻空子进行不正常甚至是非法的经营活动。”据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首席经济学家万喆介绍,课题组在调研中发现,上海自贸试验区大量对外投资主体成立时间不到半年,注册资金少,投资项目却很大,“小马拉大车”现象比较普遍;青岛市在监测中也发现,境内投资主体的注册资本很少甚至没有实际出资,但境外投资金额却很大,其国内资金来源以及海外资金去向均存疑问。“在对外投资迅猛发展的大潮当中,有一些并不是真实项目,一些企业借机将资金转到境外去,用于其他的用途。”在北京市商务委、北京市贸促会、北京国际商会、北京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协会日前共同主办的境外投资监管政策动向与融资对策培训会上,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李海容如是说道。

在企业对外投资的真实性存疑的同时,企业投资经营风险管控薄弱问题也在凸显。

国际咨询机构麦肯锡今年4月份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过去十年间,中国在海外的能源类收购项目收益较差。在217宗跨境并购交易中,84%的交易平均亏损为期初投资的10%。

根据审计署6月份对20家央企的155项境外业务的抽查,因投资决策和管理制度不完善、调研论证不充分、风险应对不到位等,近四成的境外业务形成风险近385亿元。

加强监管大幕开启

我们对盲目的、非理性的投资是不鼓励的。不仅不鼓励,我们还要对这些企业进行监管。”在今年3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记者会上,商务部部长钟山在回答记者关于中国对外投资的提问时,态度鲜明。

实际上,早在2016年年底,多个部门即已联动开启了对对外投资加强监管的大幕——

自2016年11月28日起,外汇管理局对单笔对外支出超过500万美元的交易实施约谈机制;11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境内企业人民币境外放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提高了对企业对外放款的要求;12月2日,商务部发布通知,要求对外投资企业提交额外的备案或核准申请材料,包括对外投资设立企业相关章程、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协议、对外投资企业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资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企业决策人签署的真实性承诺书、《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12月5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调整境外收购或竞标项目信息报告报送格式的通知》,对企业境外收购的信息报告格式进行了调整,将要求报送的必要附件由2项增加到5项;2017年1月7日,国资委颁布了修订的《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特别加强了对央企的境外投资风险管理和监督。

纵观上述政策,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各部门对海外投资监管的收紧都在坚持一个原则,就是加强真实性和合理性审核。中国企业对外投资要经得起这两个方面的审查。”李海容进一步指出,“中国对海外投资的监管进入了从宽松到收紧、从形式性审查转向实质性审查的新阶段。

在6月26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6次会议上,海外投资安全上升到了国家安全的高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境外企业和对外投资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并强调要坚持党对境外企业和对外投资安全工作的领导,在国家安全体系建设总体框架下,建立统一高效的境外企业和对外投资安全保护体系。

正常投资如何不被误伤

伴随着国家及各部门对非理性投资监管的加强,包括细化审批流程以及提高对企业对外放款的要求等,中国对外投资自2016年12月起呈现放缓之势。商务部日前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1~5月,我国累计实现非金融类直接投资345.9亿美元,同比下降53%。

记者注意到,当前,在非理性投资甚至是虚假投资的泡沫被逐渐挤出的同时,一些外媒也出现了中国限制企业对外投资等杂音。

现在确实有一些舆论,认为中国可能要‘降温’、中国不鼓励对外投资,这是不准确的。”钟山在上述记者会上强调,“中国政府一直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企业对外的正常投资不会受影响。

霍建国指出,面对国际金融市场新的变化特征及中国面临的结构调整的艰巨任务,中国企业有意愿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积极努力在全球投资,进行合理的资产配置,这是企业国际化发展的客观需求,无可厚非。“中国企业通过投资、兼并收购等方式在投资目的国获取优质资产或技术,不仅能够延伸自身的产业链,拓展销售渠道,而且有助于企业尽快提升竞争力,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同时也为中国推动智能制造、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提供了助力。因此,对于中国企业真实、合理的对外投资行为,中国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应继续给予积极支持。”霍建国进一步建议道,“政府部门在加强审核监管过程中关键是要采取公开透明的监管标准,应加快制定规范的投资审核清单和相关标准,为企业提供更加公开、透明、详尽的监管信息,以便企业参照执行。

谈及具有真实、合理对外投资意愿的企业如何更为顺畅地获得融资,以及如何解决资金出海问题,李海容建议称,企业应考虑使用多元化、综合性的融资方式,一是借助国际资本市场融资,以在境外资本市场发行股票或债券的方式直接从境外融资;二是采用内保外贷方式,或者境外过桥融资加并购贷款的方式融资;三是通过平行基金或双币种并购基金融资;四是采用债权融资与股权融资相结合的方式融资;五是应用夹层融资模式融资;六是采用跨境换股模式融资。“每种融资方式都有其各自的特点与优势,企业应根据自身项目需求,结合项目对时间和效率的考量,提前做好融资方式和渠道的选择和准备。通过国内、国际多种渠道融资,是企业有效使用融资杠杆的能力体现,对于企业来说也是一种锻炼和提高。

企业声音

企业界如何看待对外投资形势?

◎三峡国际能源投资集团总会计师詹平原:相关部门加强真实性、合规性审核可以有效抑制部分企业的海外投资冲动,将中国企业整体“走出去”的节奏调整到依法依规的理性轨道上来,更有利于中国企业审慎选择投资机会。

◎中非发展基金副总裁周超:没有哪个国家对跨境资本流动是放任自流的,标榜自由市场的发达国家对于产业投资也是有管理的。去年我们对非洲投资同比增长3倍,并没有感受到所谓的“对外投资受阻”,根本原因是我们的投资是真实合规的。今年预计我们对非投资较去年将达2倍以上。

◎华电科工集团总会计师李国明:公司投资建设的越南沿海二期燃煤电厂项目同样经历了四部门审核,但是目前首笔2000万美元注资款已于去年年底如期汇出。只要项目本身符合条件就没必要担心,国家为企业“走出去”创造了优质的投资平台。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长期来看,中国鼓励海外投资的方针不会改变,中国将继续支持国内有条件、有能力的企业进行战略性对外投资,推进企业继续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同时,中国企业对于高科技、新能源、高端工业制品等领域投资还将保持良好势头,而互联网、电商、机器人、生物科技等创新型经济领域有望成为中国企业的关注焦点。

作者:刘明        来源:国际商报


长宁区财政全力保障“封闭式管理”经费
  战疫时刻,长宁区财政全力保障“封闭式管理”经费。财政局
崇明区召开对接会,拉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序幕
  为加快实现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