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弄丢房产证 卖家急催款买家房产或落空

15.01.2016  10:42

  去年7月,董先生在某房产中介公司购买了一套二手房,首付61万元,简单装修了一下就住了进去。之后董先生开始办理贷款,但中介业务员称,上家房东的房产证被自己弄丢了。没有房产证办不出贷款,但房东却没有责任,急着催钱。如果拖太久,董先生的房产就落空了。

  董先生和妻子是外来打工者,在上海打拼数年之后,终于有了安家的基础。去年7月,夫妻两人在某房产中介公司看中了一套二手房,价值约191万。在和商家房东、中介签订了买卖合同之后,支付中介佣金费5000元。合同约定,去年12月31号前过户完毕。

  然而让夫妻俩万万没想到的是,在支付完61万首付,准备向银行贷款时,中介业务员告知他们,上家房东的房产证被他弄丢了。这样一来,他们就没有办法向银行申请贷款。

  方女士:“我们自己没有钱,我们首付是辛苦好多年积攒下来的钱。

  方女士说,房产证弄丢补办,最快也需要45天,但上家房东早已等不及。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还未付款,上家房东就有权单方面解决合同。

  面对高涨的房价,夫妻俩十分着急,他们曾多次与房产中介交涉,但一直没有结果。

  方女士:“我们去了法务部,他们法务部一天一个人,说在帮我们解决,但一直没有明确答复。

  记者来到这家中介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经调查,该中介业务员的确存有过错。目前,上加房东秦先生已经在补房产证,预计1月20号能够补办完成。鉴于这样的过错,他们愿意给出一定的经济补偿。

  法务专员:“现在一个方案是我们愿意承担从12月3日开始,一直到新的产证拿到位置的130万尾款利息,当作补偿。但由于双方之间有些问题存在,所以导致我们暂时没有办法与他们达成一致。

  记者咨询了法律专业人士,他认为在这个案例当中存在两层法律关系。第一层是客户与中介中间委托客户关系,因此,中介有保管客户重要资料的义务,中介应当为自己的失职行为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层法律关系是中介应当为董先生受到的其他损失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律师:“这里所说的其他损失指的是下家董先生因为无法提供房产证,所以无法办理贷款,由此造成董先生与上家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法履行,进行违约赔偿责任。甚至于因为超过合同约定期限,上家收回房屋出售合同,造成下家董先生原先购房意图完全落空,由此而造成的重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