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佣金有猫腻卖家称被骗 法院调解化纠纷

14.12.2015  23:02

  大城市二手房买卖依旧很火,中介的生意络绎不绝。实践中,一般都是买家支付中介费和过户税费等,买家因不满中介服务而拒付佣金的事也屡见不鲜。但这一次,却是一位卖家拒付中介费,导致中介起诉。青浦区法院的法官通过调查、沟通,终使矛盾化解。

  小杨夫妇是80后,结婚后想要换套房子,经亲友介绍找到了一家较出名的中介,手上有不少二手房的房源。中介听了他们的要求后,很热情地为他们介绍,从地理位置、房型、价格等众多方面都做了详细的分析。经过几轮看房,他们选定了一套李先生的房子。中介积极撮合,进行了相关证件核验、房屋设施检验、面积测算和价格磋商等服务,最终确定这套房以132万元的价格成交。

  接下来买卖双方分别签订了居间协议、买卖协议和佣金确认书。居间协议是中介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上面的打印条款规定买卖双方各付房价1%的佣金,即双方各付1.32万元。但李先生签的佣金确认书上的金额是1万元。李先生说,在签佣金确认书时,中介告诉自己买家手头比较紧,除房款外再承担2万多元的中介费有些吃力,希望李先生能再让一让步,也承担一部分即1万元。李先生出于尽快顺利交易的考虑,同意了中介的方案,签了佣金确认书并先期支付了5000元给中介。

  后来到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时,买卖双方第一次碰面,结果一聊起来,双方都傻眼。原来,小杨告诉小李说,自己付清了全部中介费,中介说还给自己优惠了,只要支付2.2万元。李先生甚为不满,心想:中介这不是在忽悠人吗?坚决不肯支付剩下的5000元了。

  于是中介起诉了。庭审中双方争执不下。中介说是三方协商好的,签了佣金确认书,卖家支付1万元,买家支付2.2万元。李先生说佣金确认书是分别签的,自己被骗了,而且两家收费加起来超过2%的合同约定和1.6%行业平均水平,进而提起反诉,要求中介返还自己5000元。中介还击道,现在的政策取消了上限,实践中超过2%的做法是有的。

  当然,中介为交易作出了不少努力,而买卖双方也都不想再扯皮,因此在法官的组织下,三方坐下来调解。中介虽然不认可对方指责自己欺骗的说法,但认为已收到2.7万元,符合一般佣金水平,决定不再追索剩余的5000元。而李先生虽然内心气愤,坚称中介不诚信,但毕竟这次交易也合心意,不想再纠缠,小杨更不愿意打官司,最终,三方达成和解协议,中介和李先生各自撤诉,本案就此了结。

  此案也给民众一个提醒,在房屋买卖中每个环节都需谨慎,要熟悉法律和相关规定,了解中介的各项服务,多加沟通,以防出现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