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开展为期4个月出租行业专项整治

06.09.2017  15:02

为进一步提高上海市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切实加强出租汽车行业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行业顽症,提升行业服务能力和水平,上海市交通执法总队印发《关于开展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决定自2017年9月1至12月31日,开展为期4个月出租行业专项整治。

一是加强对出租车车容车况和驾驶员仪容仪表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将依据《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针对车身不整洁、车厢不整洁、行李箱不整洁、空调设施和车辆其他设施不完好等车容车貌问题,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可以处200以上2000以下罚款;针对驾驶员衣着不整洁、不文明礼貌、在车厢内吸烟等问题,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可以处50以上200以下罚款。 二是加强对出租车拒载、绕道、多收费、计价器舞弊、扰乱站点营运秩序、驾驶员无从业资格证等重大违法行为查处。 采用“执法人员乘车执法”并联合各区域属地公安、管委会、城管等部门,切实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上述出租行业顽症,一旦查获将依法对当事人处200元行政罚款、暂停营业15天直至吊销准营证等处罚。同时,将违法案件数计入对应企业违法率,对违法率高的企业将采取公开通报、集中约谈、质量信誉考核否决等监管举措。 三是分步骤、有重点开展整治。 本次专项整治将分为4个阶段,针对不同违法行为,分别重点对浦东机场、虹桥枢纽、上海火车站、上海南站、中心城区高星级宾馆,以及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的热点区域开展联合整治,大规模集中整治每周不少于2次,区域性专项检查每周不少于4次,切实营造高压严打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