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商业变住宅"泡汤 项目托管公司承诺2个月内退款

02.02.2015  04:23

图片说明:多户业主在小区接待中心要求讨个说法/晨报记者肖允实习生林婕

  东方网2月2日消息:祥云新城前身为上海中电紫旺电器城,曾是闵行区最大烂尾楼。在经历了资金链断裂、法人入刑、国企托管之后,日前,该项目又惹出维权风波。60余户业主因开发商“商业变住宅”承诺的泡汤,要求立即按合同约定退款。

  项目托管公司星际房产承诺履行合同,两月内退款。闵行区马桥镇政府表示,将责成该企业在其对百姓承诺的期限内,按照合同条款作出反馈和处理。

  承诺“商业变住宅”泡汤

  近日,市民左先生投诉上海紫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用不负责任的承诺蒙骗他人购房的行为。

  左先生称,2014年7月,他全款130万元买入上海紫旺在闵行区马桥镇开发的楼盘“祥云新城”。祥云新城前身为上海中电紫旺电器城,曾是闵行区最大烂尾楼。2009年开发商上海紫旺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资金链断裂,由上海星际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接手。该楼盘的土地使用性质为商业,40年产权,建成酒店式公寓,销售缓慢。星际承诺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将土地性质转变为70年产权的普通住宅,吸引了100多户居民购买。现在,大限已过,但土地性质没有成功转为住宅。星际公司提出延期,业主不答应,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款。

  左先生拿出购房合同,关于产权变更的说法体现在合同条款第五条,大致内容为,若项目使用性质变更,房产交易中心因购房者被限购而不予办理产证,双方同意解除合同,开发商退还购房者已付款项,双方不追究违约责任。一份《补充协议》更明确指出:甲方同意乙方在2015年1月15日至2015年1月30日,就乙方所购买的房屋没能变性成住宅,给予退房和退还原所付购房款。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同时双方于2014年1月22日签订的《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终止履行。

  两份合同中的甲方均为上海紫旺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而非上海星际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日期均为2014年1月22日。

  合同中规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清晰?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杨维江律师表示,业主的诉求很明确,即退回已缴的房款,补充协议已对此做了约定,这是业主主张权利的直接依据,所以从法律关系上来说应该是很清楚的。

  处理方案久拖不决

  1月15日,正是《补充协议》中规定开始退房、退款的第一天。应业主要求,上海紫旺代表律师、项目销售负责人等在祥云新城售楼中心与业主面谈。记者现场看到,几十位业主将售楼中心的办公室挤得水泄不通,争执激烈。

  在外面大厅里焦急等待的吴小姐告诉记者,房子是以父母名义买的,去年5月签了合同,同年10月付清全款。但因转性问题悬而未决,一直没拿新房钥匙。吴小姐说:“拿了钥匙就要交物业费,假如转性不成,我们还是要退房的。”吴小姐称,这个事情牵扯近百位业主,大家在微信群和QQ群里互相沟通,一起维权。据她了解,有些业主不知道情况,还有些人连《补充协议》都没签过,更加被动。现在要求退款的业主都是签了《补充协议》的。

  15日,上海紫旺陈姓代表律师向记者表示:“目前公司要先征集业主意见,统计要求退款户数,然后开会讨论解决方案。”陈律师称,开发商方面没有承诺一定可以变更使用性质,但一直都在努力推进。他还表示,这个问题很复杂,牵扯其中的苏浙一带的债权人有几百人,要协调所有人的利益,的确很难。

  “一周过去了,紫旺仍然没有拿出任何解决方案。”22日,左先生气愤地说:“15日提交了退房申请表,但对方的回执上仅有销售负责人李英霞的签名,没有公章。李英霞不是法人,这样的回执具备法律效力吗?

  吴小姐表示:“我们只要把退房的意愿写清楚,邮寄一封挂号信给开发商就可以了,为什么要填他们的所谓‘申请表’,是开发商违约,业主凭什么向他们申请?开发商承诺15日递交申请表后7日内一户一户面谈,至今没收到通知电话。

  左先生同样没有接到约谈通知,他说:“据我了解,一共递交了39份退款申请表,一个也没谈过。这是欺骗业主、拖延时间的手段!

  实际情况是否如几位业主所述?上海紫旺祥云新城销售负责人李英霞拒绝接受记者采访。前面联系过几次的陈律师也不再接听记者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