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努力打造136个垃圾分类示范点

30.07.2015  17:26

        自2011年起,黄浦区在居住区、机关、学校等“六类场所”试点开展垃圾分类减量。5年来,在政府引导和社会参与的共同努力下,垃圾分类、资源回收、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环保理念已经深入人心。黄浦区生活垃圾日运输处置量每年下降约5%左右,垃圾分类减量试点效果明显。           2015年,黄浦区将对全区620余个已推进垃圾分类的场所,从垃圾分类“群众知晓率、市民参与率、投放准确率”等方面进行全面梳理评估,从中筛选出136个比较优秀的分类场所开展“示范点”创建,争取在责任告知、设施配备、分类质量、专项运输、群众参与等方面再上一个台阶,将“试点经验”扩大为“示范效应”,从而形成一批具有标杆引领作用的垃圾分类场所,带动全区垃圾分类质量提升。           一是摸索创新“自选动作”。 为了吸引更多的市民群众参与垃圾分类,许多居住小区在推进垃圾分类时,除了完成“绿色账户”开通比例、湿垃圾分类指标等“规定动作”以外,还各自结合不同的特点加入了一些“自选动作”,比如扬子江小区采取“五定模式”、黄浦新苑小区采取“精细管理模式”、打浦桥街道推广“绿色家园模式”等,街道、居委、物业等部门不断地进行宣传动员,定期开展“绿色账户”、积分消纳等活动,小区志愿者、楼组长还会对不参与垃圾分类或分类质量明显不达标的居民家庭,主动上门走访了解情况,进行宣传,把干湿分类简单易行却意义重大的道理同居民讲清讲透,居民群众接受程度自然而然就提高不少。正是这些“自选动作”,为全区根据不同类型的居住小区特点提炼垃圾分类工作经验,因地制宜的建设“示范点”奠定了基础。           二是逐步建成136个示范点。 此次示范点创建,目标是建成136个示范点,其中居住区116个,机关单位10个,学校10所。考评人员主要来自区垃圾分类联席会议办公室、第三方测评单位及小区志愿者代表等,考评组将采取定期考核,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各分类点的宣传氛围、容器设置、分类质量、专项运输等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创建过程中,街道等部门将主动与小区、物业等管理责任主体取得联系,告知创建标准并开展指导培训,在各分类点明显位置设置公示牌,主动向市民群众公示分类类别、物业分类驳运规范、各类垃圾分类收运车辆及企业信息、分类处理渠道、管理部门监督电话等信息,做到全过程公开透明。检查考评过程中,检查组还将对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分类收集点上的湿垃圾、有害垃圾、干垃圾等是否安排专业车辆分时段进行分类收运等情况,调阅相关运输企业的工作台账和记录,确保分类垃圾专项运输,不混装混运,同时接受市民群众的举报投诉。           三是以点带面扩大示范效应。 上海作为一座拥有2400万常住人口的特大型城市,每天的生活垃圾运输处置量高达两万吨,半个月左右的生活垃圾就可以堆出一幢金茂大厦,黄浦区作为上海的中心城区,不仅常住人口多,外来人口及流动型人口同样将长期处于高位,倘若垃圾分类无序处理,垃圾围城将非危言耸听。因此,推行垃圾分类已成为一项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心的大事,2014年5月1日,《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正式颁布实施,更是从政策法规的层面,明确了推进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和具体措施。黄浦区将在着力把好“宣传指导、硬件配套、运输处置、专项分流、实效评估”这“五个关口”的基础上,重点打造一批重实效、可检验的垃圾分类示范点,以点带面扩大示范效应。示范点创建结果将于今年年末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