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本市涉渔案件“两法衔接”工作推进情况

22.11.2017  15:17

2017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本市渔政系统牢固树立依法治渔责任理念,以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为己任,推动本市涉渔案件“两法衔接”,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2017年11月5日,全市已经宣判“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19件,追究刑事责任23人,其中,本市各级渔政部门移交公安机关的案件12件,由公安机关直接查获经办,本市各级渔政部门配合办案的案件7件。根据不完全统计,还有30余件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侦办,或已在检察起诉过程之中。通过一年来的工作实践,形成了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

一、紧抓关键,落实渔政执法各项措施

始终采取高压严管的工作态势,截至11月5日,全市查处非法捕捞案件近900起,罚没款150余万元,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108艘(只),清理、清除、取缔大批非法渔具网具,为推进涉渔“两法衔接”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在海上,严格落实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致力立足长效。牵头江浙省级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共同构建了江浙沪海上渔业执法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海上执法部门的横向协作和省际渔业管理部门的跨区域合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在长江,严格落实长江禁渔期制度,加强鳗苗、刀鲚(俗称“刀鱼”)、凤鲚(俗称“凤尾鱼”)、河蟹等重要经济鱼类资源的专项管理,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开展专项巡航,坚决清理取缔非法禁用渔具,坚决清理取缔流窜的“三无”船舶。

二、紧抓契机,推动衔接工作常态长效

主动对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上海市海警支队、长航公安局上海分局、上海市公安局水上公安局,逐步形成了涉渔“两法衔接”合作机制。2017年以来,各单位强化协调组织、凝聚工作共识,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推动渔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紧密,完成了多起“非法捕捞水产罪”案件刑事责任追究,有力维护了涉渔“三无”船舶清理取缔成果。上海海警部门、长航公安部门、上海水上公安部门,积极调派执法力量,和渔政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有效防止暴力抗法、妨碍公务等情形发生。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和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积极牵头推进涉渔案件“两法衔接”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操作化,重视规范“两法衔接”的程序标准,给予了充实的法治保障。各区农委执法大队(渔政管理检查站),克服客观困难,主动攻坚克难,积极利用法律手段破解渔政执法管理中的难题,让“两法衔接”工作在海洋、长江、内陆渔业水域等各条战线上全面开花。

三、立足新时代,开创依法治渔新局面

11月14日,本市召开了2017年涉渔案件“两法衔接”工作座谈会。会议全面总结了2017年以来本市涉渔案件“两法衔接”工作成果,互相交流了相关信息、典型案例、先进经验和问题困难,密切了渔业渔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各单位的联系沟通,对下一阶段相关工作进行了谋划。会议提出了下一步依法治渔工作的新要求:一是坚持依法治渔。充分认识到渔业资源生态保护的长期性、艰巨性、严肃性,推进涉渔案件“两法衔接”工作不停步、不松懈、不减弱。二是深化合作基础。继续完善调查取证、证据保存、证据鉴定、案件移送、协作办案等方面的具体操作标准。三是扩大震慑效应。加强对典型案件和衔接成果的宣传,让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生态以攫取利益的相关群体和人员,不敢为、不能为、不想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