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两次酒驾被吊销驾照后仍开车 称存侥幸心理

21.07.2017  12:02

  两次酒驾被吊销驾照后仍驾驶车辆,奉贤警方近日查获一起“失格”驾驶人驾驶车辆的违法行为,目前犯罪嫌疑人牟某已被行政拘留。请听报道:

  7月7号上午十点多,牟某驾驶小轿车行驶在川南奉公路时,遇到交警例行检查,他非但没有停车,反而加速行驶企图逃离路口。

  [不要动,停好,人下来,熄火……]

  经过交警追击和路口拦截,牟某被拦停。神色慌张的牟某下车后始终拿不出驾驶证。奉贤交警支队事故大队副大队长蔡杰说,进一步排查比对发现牟某的驾驶证早在两年前就已被吊销。

  [刚经过调查发现,他于2012年5月份有过一次酒后驾车,在2015年10月他再次饮酒再次被处罚,驾驶证已经被吊销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酒后驾车一次被扣12分,两次就要被吊销驾驶证,并且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牟某因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奉贤警方处以行政拘留7天,罚款1500元的处罚。在拘留所里,牟某说,自己一直都抱着侥幸心理,现在追悔莫及:

  [牟某:第一次嘛,喝酒开摩托车,那时候拿到驾照刚好几个月嘛,第二次嘛,自己买车了,又喝酒了嘛,去朋友家玩,那天晚上被抓了嘛。这次嘛,小孩拉肚子拉了两天,打算去凤城医院嘛,就在门口被抓的嘛。本来以为抓不到的,就是抱着侥幸心理开的嘛。现在自己认识到错误了]

  以上由东广记者臧明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