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成员专业知识缺乏 应当先培训后上岗

14.12.2015  09:07

  目前许多小区在进行业委会换届选举,不少业委会都选出了新人。回顾业委会这一新生事物的成长历史,有一个重要问题不容忽视,那就是业委会成员的专业能力。读者王幼敏来信指出,不少业委会成员除了缺乏对物业的建筑结构、建筑材料、维修技术、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外,对政府出台的各种相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条例也并不知晓。

  在本市某小区里,有幢楼某层卫生间突然漏水到下一层卫生间,经查确认是下层卫生间一根连接排污总管的横管弯头年久老化渗水。作为建筑原始设施,两户人家都未作过改动。同样设施存在于该楼每户人家,小区物业管理和业委会遇到这种情况也非第一次了,按惯例设施的维修费由上层人家支付,不能动用维修基金。但事实上,早在2000年,上海市房地管理部门已就卫生间排污横管的性质发过文件,明确其性质按公用设备认定,即可动用维修基金,而不应由业主个人付钱。

  读者也曾就此事走访市房地管理部门和两个区的房地管理部门,查证是否有这个文件。市房地管理部门证实确有此文,一个区的房地管理部门很快翻出此文,而另一个区的房地管理部门相关科室人员则不知道有此文件,而且懒得去翻找,在追问下竟回答说“2000年我还没进来(工作)呢”,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实在太差。

  业委会建设是创新社会化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体现了整个社会的文明水平,为此,王幼敏建议:

  1、参选业委会委员必须先接受培训,后上岗。现在很多小区的业委会大多由退休人员组成,他们往往缺乏专业知识。建议对参选的业委会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培训,而且要考试合格后取得上岗证,才能成为业委会委员。此举将改变目前业委会不专业的情况。

  2、作为政府主管部门,市、区房地管理机关要定期组织学习班,积极做好培训工作。同时加强对公务员的勤政和职业技能的教育,对相关的政策法规咨询要积极给予帮助,坚决摒弃“懒政”作风。

  3、区房地管理部门要对所辖社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和业委会进行督促,要求他们置备必要的参考工具书和政策法规文件。遇到政策法规有变化,区级部门要及时通知辖区各物业管理公司,责成他们通知到业委会。对于像上述这样“冷门”的专项政策法规,尤其要告知到小区物业经理和业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