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规范“三去一降一补”有关业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21.10.2016  01:39

各区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

  现将 《财政部关于印发〈规范“三去一降一补”有关业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17号) 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上海市财政局

  201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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