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监审联合小组对校内专项自查整改工作开展现场督查

21.04.2016  19:20

   

        自今年2月以来,学校党委根据中央精神、市委要求和市教卫工作党委《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进一步专项督察的通知》要求,部署全校各二级单位、职能部处开展了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专项自查工作。为进一步促进党委决策部署的落实,发挥纪监审协同监督的职能,3月31日—4月20日,在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艳玲的带领下,纪委、监察处和审计处联合成立督查小组,开展了对全校所有二级单位、相关职能部门专项自查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先后在杨浦和浦东校区累计进行现场督查活动13场次。

        本次跟踪督查工作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包括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措施是否到位,二级班子成员履行执行“一岗双责”的情况,发挥二级纪检委员和党风廉政监督员作用的情况;重点领域监管是否严格,包括在基建工程、招生、科研经费管理、设备采购等方面防范风险的措施。同时,特别关注二级单位和相关部门在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严控“三公经费”等方面的制度和措施。

        李艳玲一行重点走访二级学院和教学部门,认真听取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和班子成员关于专项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整改进度的汇报,通报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纪检监察工作“三转”的新要求,并就基层干部教师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她强调指出,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体责任,以此次自查整改为加强作风建设的契机,重视建章立制,把从严管党治党的责任逐级落实落细。在针对各重点部门的分组督查中,督查组听取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关于科研、财务、基建、后勤、招生等重点领域专项自查整改的措施及其建章立制情况介绍,并就进一步完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提出了意见建议。

纪委、监察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