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家:“吃空饷”触犯诈骗罪或贪污罪
社论
精确的清理清退数据,既说明本轮专项整治卓有成效,也说明以往问题的严重。对过去的错误惩戒到位,才能警示来者。
据《人民日报》报道,近日,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务用车、“吃空饷”的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发布情况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应清理清退公务用车119846辆,实际清理清退114418辆,占95.5%。截至9月25日,全国共清理清退“吃空饷”人数为162629人。
超标配车和“吃空饷”,是很多地方官场的顽疾,虽经从上至下的多轮整治,问题并未根绝。从新发布的相关数据来看,这一轮的整治“成果”颇丰,体现了治理的决心和力度。但从舆论反响来看,在肯定治理成效的同时,固有疑虑并未消除—超标配车和“吃空饷”,是不是一退了之?如果相关问责不能跟上,如何保证这类顽疾不再复发?
遗憾的是,从通报中并未看到具体问责的情况。曾有法律专家指出,“吃空饷”从法律角度说,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或侵吞公共财物,涉嫌触犯诈骗罪或贪污罪,部门负责人也可能涉嫌渎职罪。但在以往各地整治“吃空饷”时,往往都是重清退、轻问责。这也是“吃空衔”现象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
因此,加大整治力度的关键,就是要加强问责力度。这一次全国清退了16万余名“吃空饷”者,这些人除了公职身份被剔除之外,有无受到相应法律追究,需要更明确的说明。同样需要追问的是,对于“吃空饷”现象非常严重的地区和部门,主管官员理当承担相应责任,有无官员因此被追责,也需要给公众一个交代。
报道中也提到,为狠刹“吃空饷”的歪风,多地明确要求从严问责。比如贵州赫章县规定,一经发现“吃空饷”,除严肃处理本人外,还将按“吃空饷”数额的5倍扣发单位公用经费,并从严追究主要领导及有关责任人责任。既然有这样的明文,那不妨将追究了多少负责人,也一并公之于众。当然,这不仅是对一时一地的要求,而应该成为普遍做法。
对“吃空饷”如此,对待超标配车当然也是这样。今年7月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已经明确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按照新的车改方案,很多官员将失去配车的资格,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违规配车的可能也大为增加。要防止那些用惯公车的官员,继续“霸占”公车,就必须辅以严格的问责。
精确的清理清退数据,既说明本轮专项整治卓有成效,也说明以往问题的严重。对过去的错误惩戒到位,才能警示来者。期待相关部门更具体地通报相关问责情况,并总结经验教训,明确相应的问责制度,只有明确对超标配车、“吃空饷”等行为,一律施以行政问责、法律问责,才能预防类似现象一再“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