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一行就上海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工作来校开展调研

14.03.2017  12:36

3月10日下午,上海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工作调研座谈会在我校长宁校区交谊楼圆桌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上海市教委高教处处长桑标主持。教育部高教司财经政法处吴燕处长、朱蓓蓓老师,我校副校长唐波出席调研会。上海“卓越法学教育”专家工作组、上海“双千计划”高校代表及入选教育部“双千计划”人员代表共35人参加。


会议现场

桑标介绍了市教委开展“双千计划”的具体情况。他说,在推进上海高校与实务部门人员互聘计划中,上海市教委依托教育部和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建立了“双千计划”人员培育机制和“卓越法学教育”专家组遴选机制,召开专门会议推进“双千”工作,注重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将“双千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卓越法学教育基地建设成效评估的重要指标。“双千计划”工作的难点在于可持续发展,他建议应注重建立推进该工作的长效机制;国家层面给予经费专项支持;有关部门提供更切合实际的帮助等。

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和华东政法大学等“双千计划”入选高校代表围绕本校开展“双千计划”的工作措施、取得的成效、经验及意见建议等方面作了交流。各校非常重视“双千计划”工作,形成了一定的选拔和培育机制,“双千计划”入选人员在法学人才培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华东政法大学的“双千计划”专家深度参与人才培养,参与培养方案修订、课程建设、教材编写和实习实践基地拓展等,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由于学校考核、职称晋升、教学科研压力等原因,需进一步建立相关制度,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

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冯加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阮国平、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大力作为实务部门“双千计划”入选代表,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李磊、上海财经大学丁凤楚、上海师范大学程兰兰作为高校“双千计划”入选代表作了交流发言。他们表示,入选“双千计划”是一项极大的荣誉和激励,会尽全力、高质量地完成“双千计划”任务。他们建议适当延长“双千计划”聘期,更好发挥实务部门人员参与教学的作用;适当聘请企业、商界的法务总监参与到“双千计划”,使学生能够接触更多法律实务;建立实务部门、高校双向交流的常态化机制。

上海“卓越法学教育”专家工作组王立民教授提出了三点建议:加强宣传,使更多的法学教育、实务部门内外的人员了解“双千计划”,并能自觉参与到计划中;各高校要做好协调工作,实现高校与实务部门的有效衔接;建立制度,更好地保障“双千计划”实施成效。

吴燕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此次工作调研座谈会收获很大,各校的“双千计划”工作经验各具特色,遇到的问题也不相同,获得了很多一手资料。今后将完善“双千计划”互聘机制的工作重点,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一部分由学校层面建立,一部分由教育部层面来协调推动。



会上对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2015年度、2016年度入选人员颁发了证书仪式。

“双千计划”是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一项重要措施,旨在通过实务部门和高校的交流机制,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培养国家需要的高素质法律人才。今年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将进行总结考核,“双千计划”实施情况也将一并考核。

来源 |教务处    文字 |黄超英    摄影 |江兴伟    编辑 |熊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