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与市一中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13.07.2016  00:06

      为更好践行开门办学、开放办学、创新办学的理念,加强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全方位、深层次、多角度、多领域的合作,促进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的有机结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近日,华东政法大学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市一中院举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订仪式。市一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立斌,副院长汤黎明、倪金龙、刘力、孙敬沪,纪检组长许忠信,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曹文泽,校长叶青,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应培礼,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闵辉,副校长顾功耘、林燕萍、唐波出席签约仪式。市一中院和华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叶青、陈立斌分别代表双方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在与上海社科院共建司法公信力研究中心、举办重大疑难法律问题研讨会、出版应用法学研究著作、开展人才培养工作、聘任兼职实务导师、共享图书资料信息等方面加强合作与交流。

      曹文泽感谢一中院长期以来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给予学校的支持和帮助。他表示,一中院始终走在全国中级法院的前列,与学校也有着很深的渊源,双方已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对于与一中院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学校高度重视,希望以此为新的开端,强强联手,相互促进,让合作不仅深化、而且持久。他强调,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的背景下,学校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与一中院建立合作关系,是基于各自内涵发展的新要求、协同发展的新趋势、改革发展的现实需要应运而生的,是学校深化合作办学的又一个新的成果。学校应发挥学科和人才优势,在司法公信力建设等重要法治理论、实践问题研究和法官司法能力、水平提升等方面与一中院合作共赢。他希望双方建立互访沟通、项目化推进的机制,通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进一步深化合作,并在此基础上巩固合作成果、拓宽合作渠道,把合作工作做得更实、更好、更深、更精,共同推动司法改革、法治建设和社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