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跨区检察改革探索“去行政化”

04.01.2016  21:08
   

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是国家司法体制建设的一项顶层设计,2014年12月28日,全国首家跨行政区划检察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正式成立。特殊案件如何跨行政区划办理?是否能真正为老百姓带来公平正义?

  上海市检三分院检察长陆建强表示:“在涉及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案件时,有些地方可能出于自身利益,对司法造成干预,导致执法不公。把这些案件规定在特殊检察院办理、特殊法院审理,既有利于确保司法公正,又有利于执法标准的统一。

  2013年8月至2015年3月,山内、重石(均系日本人)等人,在中国境内非法销售来自日本疫区的牛肉并从中牟利,经预谋后安排杨某某等人先后多批次将日本牛肉非法进口至中国境内并空运至上海市,而后分别交由被告人寺田、徐某某等人进行非法销售,总计销售金额达3600万余元。

  经调查,该案涉及跨越5国的走私运输,其上游属于走私案,下游则属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案件。如果按照以往的刑事司法管辖来分,会被划成多个案子审查起诉,如今集中审理提高了效率,在量刑方面也更加统一。

  重大职务犯罪也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2010年初至2015年2月,犯罪嫌疑人郭某在先后担任原铁道部人事司干部二处处长、人才办副主任,中国铁路总公司人事部副主任(组织部副部长)期间,利用其负责组织人事管理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安排高考学生进入相关高校就读,催办他人进京落户,并多次安排高校毕业生进入铁路单位工作,先后12次收受请托人员送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03万元、2万美元和浪琴牌手表一块。

  据了解,按照以往办案经验,此类典型的跨地区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由于嫌疑人身份特殊,往往较易受到地方干扰,调查推进难度较大。这个重大职务犯罪案顺利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与检察系统推进跨行政划改革密不可分。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大检察官陈旭表示,司法规律告诉我们,地方化和行政化是妨碍司法公正的障碍之一。确保审判权、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合理配置司法资源,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显得尤为必要。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这是在“一府两院”制的基础上,突出司法机关的独立性质和中立地位,确保司法公正诸多改革探索中的关键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