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滩涂湿地或划入生态红线范围

29.12.2014  11:27

 

早报记者 栾晓娜      2015年1月1日起,新《环境保护法》将正式开始施行。申城将根据新法内容进一步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执法,强化对监管人员的责任追究。新法还确立了生态红线制度,要求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

赋予执法人员查封权力

今年年初,上海市环保局和市公安局开始实施‘行刑衔接’,即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进行衔接,环保与公安部门进行实时联动。”上海市环保局法规处处长余飞麟介绍,根据这一联动机制,环保部门一旦发现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行为,便通知公安部门提前介入,公安部门则视情采取扣留主要责任人等措施,对下一步的调查取证起到重要作用。本市自实施“行刑衔接”以来,进一步加大了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追究力度,已有15件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移交公安部门,并追究相关责任人80余名。

据环保部门介绍,新法除了建立按日计罚、对超标或超总量的行为直接限产或停产等多种处罚手段外,对未批先建、无证排污等四类行为,可以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治安拘留,并赋予环保执法人员查封、扣押的权力。

新法还强化了对监管人员的追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引咎辞职。

加大处罚扬尘、废气排放

新《环境保护法》还确立了生态红线制度,要求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上海有可能被划入生态红线范围内的,包括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滩涂湿地等。”余飞麟透露,这些区域一旦被划入生态红线范围内,就有可能实行生态补偿机制。而根据新《环境保护法》明确的生态补偿机制,政府层面主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同时鼓励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

新《环境保护法》还强化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要求。此前,仅对政府部门有信息公开的要求,而新《环境保护法》同时对企业提出了信息公开的要求,要求企业对排放污染物的数量、种类、形式、治污措施和效果等内容,也都对公众公开。

余飞麟还透露,本市近期执法重点将围绕提升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促进本市产业转型升级三条主线展开。其中,提升环境质量方面,以保障空气、水行动计划的有效实施为重点。大气执法围绕锅炉窑炉冒黑烟、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设施工扬尘、机动车尾气排放等影响本市大气环境的重点领域,不断加大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