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律援助事业 20年共办理案件16.5万件

27.11.2015  16:07

  今年是上海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第20个年头。上海是中国最早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城市之一,自1995年8月浦东新区成立法律援助中心起,二十年来,上海法律援助事业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不断摸索到发展壮大的过程。25日,上海市法律援助工作会议在浦东新区行政办公中心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年来,上海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5万件,窗口接待咨询131.4万人次,“12348”法律咨询专线接答219.9万人次,为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

  以浦东新区司法局为例,20年来,浦东逐步形成了“司法行政为主导、执业律师为主体、政府财政保障、社会各界参与”的法律援助模式——“浦东模式”,成为中国法律援助工作的三大模式之一,并取得了显著的实践效果:法律援助案件从成立之初的10多件到2014年的4000多件,增加近300倍,今年将超5000件;法律援助专项经费投入今年达到700多万元;2014年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书等各类法律服务近5万人次,服务覆盖人群占全区常住人口的1%。

  同时,近年来,上海各级法院也采取了多项措施,切实履行法律援助职责,积极推进审判阶段法律援助工作,为诉讼当事人提供平等的司法保障,有效促进了司法公正。据了解,2008年,上海高院与上海市司法局联合制定《关于加强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衔接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强与法律援助的无缝对接,落实诉讼费减免缓工作。2014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减缓免交诉讼费案件2195件,涉及金额3045万元。2015年1月至9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减免缓交诉讼费案件1119件,涉及金额88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