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接旅游投诉举报查处不及时将被追责

31.08.2016  00:34

上海将把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和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纳入各区(县)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对接到旅游投诉举报查处不及时、不依法对旅游违法行为实施处罚的,对涉嫌犯罪案件不移送的,以及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加强本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实施方案》(下简称《方案》),《方案》共四段十六条,主要内容包括依法落实旅游市场监管责任,创新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全面提高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水平和提高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保障能力。

根据《方案》,旅游部门依法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 组织开展对旅游市场秩序的综合整治工作,协同配合文化执法部门(旅游执法)开展旅游执法检查工作,联合相关部门查处“黑社”“黑导”等非法经营行为,配合参与打击涉及旅游行业的“黑车”“黑店”等非法经营行为,负责对涉及其他职能部门职责的投诉及案件转办工作进行协调

公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在旅游景区街区、旅游交通站点等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违法犯罪团伙,及时查处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等。

工商部门依法查处旅游市场中的虚假广告、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进行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

文化执法(旅游执法)部门负责对组织“不合理低价游”、无证经营、强迫和变相强迫消费、违反旅游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参与查处“黑社”“黑导”等非法经营行为,配合参与打击涉及旅游行业的“黑车”“黑店”等非法经营行为。负责对旅游演出、娱乐场所文化经营活动等方面的投诉处理和案件查处等。

方案》明确,加强对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监督,将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和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纳入各区(县)政府质量工作考核。 对接到旅游投诉举报查处不及时、不依法对旅游违法行为实施处罚的,对涉嫌犯罪案件不移送的,以及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严格规范旅游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长效机制,对重大处罚决定建立合法性审查机制,对旅游执法裁量权要有基准制度,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合理规范裁量种类、幅度。对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重大事件,实行督办问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