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关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

22.10.2014  12:22

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加强社会监督,提高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工作的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规定,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我局组织制定了《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关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