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食安委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

13.01.2017  21:35

  近日,上海市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食品安全重要批示精神,以及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守牢食品安全底线,把人民群众反映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作为我们的工作重点,把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美好愿望作为我们的努力方向,全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

  一是认真组织传达学习,深刻领会会议精神。组织收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相关新闻,会后印发通知,要求本市食药安委成员单位、各区食药安委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二是推进本市食品安全地方立法和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全面贯彻会议精神。通过“政风行风热线”、“市民与社会”等栏目,着力宣传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以及近期中央领导同志关于食品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解读《上海市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行动方案》与《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加强与本市各级人大代表沟通,全力配合市人大做好上海市第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的各项工作,为市人代会审议通过《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营造良好的氛围。三是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检查,严守食品安全底线。本市各级食品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力量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加大对肉、禽、水产品、蛋、奶、蔬菜、水果、白酒、预包装食品等春节期间消费量大的重点节令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以及集体聚餐的指导,切实防控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全力保障本市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

  下一步,上海市将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国家食药监总局和上海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继续深入贯彻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以及近期中央领导同志关于食品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序推进本市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切实提升本市食品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