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红十字会“博爱讲坛”正式开讲

05.05.2017  23:30

      为纪念第70个世界红十字日,学习贯彻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下简称“《红十字会法》”),进一步推动红十字事业发展,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上海市红十字会“博爱讲坛”开讲仪式暨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红十字会法》培训班于5月4日在上海图书馆举行。上海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张浩亮,市红十字会副会长孙大红、程国樑出席。

      “博爱讲坛”由上海市红十字会主办,上海红十字运动研究会、市级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区红十字会和高校红十字会共同协办,其主题是:传播红十字文化,普及生命与健康知识。讲坛计划每月举办一次讲座,邀请国内外红十字运动方面专家和市级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名医担任主讲嘉宾。

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为博爱讲坛开讲致辞

      开讲仪式上,张浩亮指出,红十字运动从诞生起,就把传播人道主义理念、保护人的生命健康作为自己的行动宗旨和奋斗目标。红十字的“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一脉相承,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高度契合,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弘扬红十字精神,传播红十字文化,是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中华民族思想道德素质、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他希望,“博爱讲坛”能“扬正气”:在全社会传播红十字精神,弘扬正能量,引领新风尚;能“接地气”,用老百姓的语言、用有温度的故事,讲好红十字文化,普及好生命健康知识;能“聚人气”,凝聚更多人道力量,理解、支持、参与红十字事业发展,将“博爱讲坛”打造成上海市红十字会人道传播的重要阵地和魅力名片。

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张浩亮(中)、副会长孙大红(右)、程国樑(左)共同为博爱讲坛开讲揭幕

      据悉,今年5月8日是第70个世界红十字日,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将正式施行。上海市红十字会将今年5月8日定为“《红十字会法》宣传日”。为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首期“博爱讲坛”邀请了上海市红十字运动研究会会长马强作主讲嘉宾,主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诞生及及其社会历史意义》。之后,上海市红十字会将会同各区红十字会、市级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等,组织开展系列活动,集中宣传《红十字会法》和红十字文化,进一步优化红十字事业的法制环境,扩大红十字会的社会影响力。

上海红十字运动研究会会长马强主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诞生及其社会历史意义

      全市各区、街道(镇)红十字会会领导和专兼职干部以及市(区)级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红十字工作人员等500余人参与了此次培训。

 

(上海市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