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红十字会举办人道救助项目培训班

13.02.2015  19:55

          2月10日,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能力建设,推进项目规范实施,上海市红十字会在市红十字备灾救灾中心举办了2014年人道救助项目培训班。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高解春,副会长孙大红,各区(县)红十字会会领导、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项目负责人共50余人参加了培训。

          2014年,上海市红十字人道救助项目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体现在:一、完善监督机制,夯实项目评审工作;二、规范制度建设,推进项目工作管理;三、坚持评审机制,规范救助申请工作;四、发掘优秀案例,评选特色项目工作;五、开展项目调查,加强绩效评估工作;六、支持对口援藏,造福先心患儿;七、开展项目调查,评估救助需求;八、扎实常规项目,扩大救助力度。

          市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部长滕桂香解读了《上海市红十字会人道救助项目管理办法》,对管理办法中的重点做了强调和解释。

          孙大红对《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从总则、社会救助体系、社会力量参与、监督管理、法律责任这五个方面进行了解读;介绍了近年本市各相关政府部门在救助工作制度建设上的一些举措;对红十字组织如何依法履职,做好人道救助工作提出了一些思考和建议。

          赈济救护部项目主管陈艳就《上海市红十字会人道救助项目受众与公众反应情况调研报告》和《全市红十字人道救助项目现状调查报告》做了汇报,介绍了市区红会联合实施的8个人道救助项目的受众与公众反馈情况;对各区(县)红十字会开展项目工作的基本情况、经费情况、评估工作以及宣传工作进行了梳理。

          与会人员围绕“社会救助与人道救助”与“民生服务与人道服务”的区别、如何在政府转变职能,坚守红十字组织法定职责,寻找和抓住红十字事业发展机遇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并进行了集中交流。

          最后,高解春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市、区(县)红十字会要聚焦红十字人道主义宗旨,工作中遵循“托底线,救急难”的救助原则,项目工作既要有一定的受益面,更要体现社会效益;要强调工作的制度化、可持续化和科学化。在项目的筹资渠道有保证保障的基础上,救助要有一定的梯度,要考虑到边缘人群的人道需求;要强化救助基金执行过程中的透明和公信力,救助不能等同于福利。对于今后的工作,解春常务副会长要求:一是要注重红十字项目的声誉和品牌,注意宣传;二是要注意队伍建设和核心业务的拓展,对于市区联动的项目要齐心协力做好,进一步发挥志愿者的作用;三是要注意救助对象的隐私保护,在救助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救助对象的尊严,尽量避免让他们直面公众或媒介。

          与会者都表示:此次培训班内容充实,有政策解读、案例分析、调查汇报、分组讨论、集中交流等形式,大家受益匪浅。但培训时间安排过于紧凑,希望以后能开展项目评估等专题,并有更多的时间让大家充分吸收消化。

 

(上海市红十字会 陈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