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粮食局开展夏粮收购督查

03.08.2015  13:49

  为维护本市粮食收购市场秩序,保障夏粮收购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规定,市粮食局于6月1日专文要求各区(县)粮食局(署)切实做好粮食收购市场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企业严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确保粮食收购政策落实到位。

  依据《条例》规定的检查事项,市粮食局近日在各区县检查的基础上,对金山、奉贤、崇明、青浦和嘉定五区县组织开展了全面督查,出动人员13人次,重点督查粮食收购者是否具有粮食收购资格;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粮油质量等级标准和水杂增扣量标准;是否及时支付农民售粮款等情况,并督促企业在粮食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地区收购粮食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惠农政策,严禁违规收购行为。

 

 

 

 

上海市粮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