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五批优秀历史建筑获批

23.09.2015  11:09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讲话精神,促进本市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工作。市规划国土资源局会同市房管局根据《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的规定程序,经多方推荐和意见征询,并由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专家委员会专家评审通过,提出419处第五批优秀历史建筑初步名单。推荐初步名单于今年3月在解放日报和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后对反馈意见进行了梳理,再次经过专家评审,最终形成426处第五批优秀历史建筑正式名单上报市政府。8月17日市政府批复同意将新康大楼等426处建筑列为上海市第五批优秀历史建筑并予以公布。

  批复与详细名单见: http://www.shgtj.gov.cn/gsgg/qtgg/201509/t20150922_6662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