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成立

30.11.2018  23:40
11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宣布大会召开,市委组织部冷伟青副部长出席会议。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宣读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任免决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郭芳同志、局长寿子琪同志均表示坚决拥护市委、市政府的决定,要按照本市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切实履行好新职责,统筹推进本市机构改革、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三项任务,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市委组织部冷伟青副部长对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充分认识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做好“三定”方案编制和人员转隶工作。要围绕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目标,做好机构整体框架设计,要理顺工作职责和流程,加强与相关部门、机构协调和分工合作,做到工作不断档、职能不缺位、管理不落空。二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视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要强化使命担当,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上海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推动全系统党员、干部和群众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开拓进取、攻坚克难,努力开创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新局面。三是要抓好干部队伍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把事业发展的需求作为干部工作的着力点,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发现人才、使用人才、配置人才,切实承担起上海这座特大型城市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上海市环保机构历史沿革

1973年 2 月
  成立“上海市治理三废领导小组办公室”。
1978年 2 月
  市治理三废领导小组办公室改名为上海市环境保护办公室。
1979年 3 月
  成立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是:检查督促全市各部门、各单位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令,拟定地方的环境保护标准和规范。
1995年10月
  明确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是市政府主管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能部门,依法对上海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职能的重点是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的宏观调控和执法监督。
2000年 8 月
  明确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为市政府主管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直属机构。
2009年 7 月
  明确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为负责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2014年 9 月
  明确上海市环境保护局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强环保宏观调控和综合协调等职责。
2018年11月
  组建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不再保留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新设中国共产党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撤销中国共产党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