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法律援助工作会议召开

26.11.2015  11:21

 

      11月25日下午,上海市法律援助工作会议在浦东新区行政办公中心召开。上海市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姜平、上海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郑善和、浦东新区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吴福康、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院长周永年、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俞烈、上海市财政局副局长缪京、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韩耀武、上海市民政局巡视员高菊兰等领导出席了会议。来自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律师协会和各区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负责人约11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上海市司法局巡视员刘建华主持。

 

      首先,浦东新区司法局、黄浦区司法局、徐汇区司法局、闵行区司法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震旦律师事务所等6家单位进行了大会交流发言。随后,与会人员参观了本市法律援助工作创新发展20周年成果展示。

 

    之后,上海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郑善和作了本市法律援助工作报告。他指出,上海是我国最早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城市之一, 1995年8月浦东新区成立法律援助中心。二十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司法部的指导下,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以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为首要任务,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根本宗旨,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促进经济稳步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郑局长从五个方面对本市法律援助工作做了回顾总结:一是法律援助服务困难群众成效日益明显;二是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三是法律援助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四是法律援助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五是法律援助队伍素质持续提升。二十年来,本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5万件,窗口接待咨询131.4万人次,“12348”法律咨询专线接答219.9万人次,为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

 

郑局长指出,本市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果,但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本市法律援助工作的理念思路、手段方法、机制体制、队伍结构与素质水平仍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和完善。本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全力抓好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坚持以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为核心,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强化法律援助保障,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于上海的改革和发展。为此,要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提高供给能力;二是狠抓法律援助质量管理,提高规范化水平;三是切实提高法律援助保障能力,提供坚强支撑;四是切实加强组织协调,为法律援助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最后,上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姜平作了重要讲话,对本市二十年来法律援助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下一步本市法律援助工作创新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他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要在总结传承经验的基础上,以需求为方向,以问题为导向,持续推动工作创新,更好地服务上海人民和上海法治建设。一是要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让更多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二是要便民利民,让每一个困难群众都能便捷地获得法律援助。三是要注重提高法律援助质量,让受援人在每一个法律援助案件中都感到公平正义。他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法律援助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