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救助管理站物业管理服务(第二次采购)

21.07.2014  19:41

      市政府采购中心第2012-00035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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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救助管理站物业管理服务(第二次采购)
2、招标编号:shcg12-00027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第一包:上海市救助管理站物业管理服务。包括设备设施维护维修、餐饮、安保、保洁、绿化养护等服务。三年平均实施。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4、交付/服务地址::府村路500号
5、交付/服务日期:2012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
6、现场踏勘时间:2012年2月21日上午9时; 地点:府村路500号,过时不候,详情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人须知”。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4、投标人具有《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二级(及以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3094028元人民币,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2012年02月15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03月03日 00:00:00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shzfcg.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方式以及下载不成功的,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的通知》办理。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接受投标、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2012年03月08日 09:00至投标截止。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03月08日(星期四)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时应将13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支票或汇票。开户名: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上海市斜桥支行,账号:1001276009026408781)直接交付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已登记进入中小企业供应商子库的供应商免收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405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采购中心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和电子邮件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
邮编: 200011
联系人:姜诚东
电话:021-63781054
传真:021-63185569
Email:[email protected]
采购人:上海市救助管理站
地址:府村路500号
邮编:
联系人:宣以光
电话:62055500*5219
传真:62050029
文件制作时间:2012-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