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举办贯彻落实《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培训讲座

20.07.2017  16:30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提升宝山区居委会工作的管理能力,7月18日,宝山区法宣办、司法局和民政局联合举办贯彻落实《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培训讲座,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市委讲师团成员,市法治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施凯同志开展《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专题辅导讲座。全区各街道自治办、镇(园区)社区办负责人和各居委会主任、司法所法宣干部约400人参加了讲座培训。

  施凯从立法者的高度与视野,分别从居委会工作的工作定位、工作制度、工作保障三个方面入手,充分明确了居民委员会的组织性质、社会关系、重要职能以及开展工作的基本原则;详细阐述三会制度、协商制度、公开制度及问责制度等日常管理机制;突出强调新时期开展居委会工作的人力保障、能力保障、技术保障以及行政保障要求,通过深入浅出的讲解与生动详实的案例,为社区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效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