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3月20日报道 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

08.06.2015  12:50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今天召开《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启动会。东方网记者从会上获悉,为期3个月的执法检查工作将于近日全面启动。

根据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工作要点,常委会将于今年6月份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的报告、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本市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条例情况的报告。

根据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此次《条例》执法检查的重点为: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情况。包括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管理情况。2.对《条例》施行后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包括安全生产属地责任落实情况,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情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3.创新社会化管理方式、发挥社会、市场两方面作用,了解落实《条例》有关创新制度情况。包括发挥中介服务机构作用,推进社会治理的情况,专家学者参与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情况。4.适应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着力实现“依法治安”目标,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的意见和建议。

据悉,此次执法检查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月—3月。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与市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事项,研究执法检查工作内容;明确执法检查重点,组建执法检查组,确定检查组成员;制定《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3月--5月。根据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制订工作计划,细化调研提纲,明确活动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以及参加人员和对象等。

第三阶段(审议阶段):6月。将执法检查报告提交财经委全体会议审议;将执法检查报告提交常委会主任会议;常委会审议,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审议发言。

第四阶段(法制讲座):6月16日上午常委会会前。举办新《安全生产法》法制讲座(国务院参事、国家应急管理专家、原国家安监局副局长、“12.31”外滩拥挤踩踏事件联合调查组专家闪淳昌)。

第五阶段(审议意见办理阶段)。常委会审议结束后,汇总审议发言,形成《审议意见》,连同执法检查报告,转送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