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公益·我乐行——2015上海市大学生公益广告大赛”作品征集

14.05.2015  18:05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联合组织开展“微公益·我乐行——2015上海市大学生公益广告大赛”活动,图说我们的价值观。通过组织大学生设计制作以小见大、深刻记取、贴近社会、彰显“上海表达”的特色公益广告作品,不断提升文明素养的影响力,着力唱响主旋律、汇聚正能量、树立新风尚。具体如下:

一、活动名称

微公益·我乐行——2015上海市大学生公益广告大赛

二、参赛对象

上海市各高校在校学生(含2015届毕业生)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活动平台:易班网( http://www.yiban.cn/

四、活动主题

以“微公益·我乐行”为大赛主题,围绕以下四方面内容开展:

1、聚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倡导”24个字,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上海城市形象和城市精神。

2、围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方面,引导人们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营造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

    3、围绕绿色环保、节约资源(节水、节电、节粮)、爱护自然等内容,引导人们尊重自然、利用自然、保护自然,倡导绿色生活,养成良好的生态文明意识。

        4、自选主题。围绕文明旅游、食品安全、网络公德、敬老扶幼等内容,倡导文明新风,弘扬社会正气,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五、活动进程

1、作品征集(4月25日—6月20日):结合大学生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的开展,在全市各高校征集参赛作品。

2、作品初审与专业训练营(6月21日—8月24日):组织专家评审对参赛作品进行初审,同时组织专业训练营,邀请业内专家对初审入围的作者进行培训、指导,进一步优化作品。

3、作品终评阶段(8月25日—9月10日):组织专家评审对指导后的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各类奖项。

4、颁奖展示阶段(9月11日—12月30日):举行颁奖典礼,获奖作品将通过巡展、媒体(报纸、网站、新媒体以及地铁、道路、建筑墙体公告牌)进行展示。

活动细则参见附件。

    六、参赛方式

2015年6月15日前将作品递交到学校文明办,通过学校文明办集体报送。递交方式:邮件递交或将光盘递交至文明办。

邮箱地址: [email protected]

文明办地址:宝山校区上海大学行政楼603室

联系人: 树林 66132011

七、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紧扣大赛主题,格调高雅,寓意深刻,形式新颖,构思巧妙,富有创意。作品形式包括:

1、平面类:海报、漫画等;

2、视频类:动画作品、视频作品和微电影作品等;

作品详细要求参见参赛细则。

八、作品评选和奖励

参评作品凡涉及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有关法律问题,由参评者自行负责。参评作品不予退还。

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主办方拥有包括提供给主要媒体进行刊播、展览、出版、网络推广等一切非商业性质的作品使用权。

平面类、视频类作品各设金、银、铜奖,并设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及若干单项奖,颁发奖杯、证书和奖金、奖品。获奖作品将获得专业团队的指导加工,参与更高层次的赛事以及社会公开展示。

 

        附件1、“微公益·我乐行——2015上海市大学生公益广告大赛”活动参赛细则

         附件2、“微公益·我乐行——2015上海市大学生公益广告大赛”活动参赛作品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