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30.09.2017  00:13

浦东新区、宝山区、松江区、金山区、青浦区、奉贤区、崇明区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闵行区、嘉定区财政局,市农场管理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为规范本市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制定了《上海市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2017年9月26日

青浦区财政局深入推进财政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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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财政局组团式服务基层预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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