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或上海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推荐对象的公示

14.05.2019  10:50

关于全国(或上海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全国和上海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沪委组〔2019〕发字19号)精神,经民主推荐、广泛听取意见、多方审核把关,现研究决定,推荐张之崟同志为全国(或上海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或公务员集体)”正式候选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19年5月13日9:00 - 5月17日17:00止。

公示期内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邮件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附:张之崟同志简要事迹。

 

联系电话:54667133

传      真:54667341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复兴中路593号民防大厦1813室

邮      编:200020

组织人事处

      2019年5月13日

 

 

 

附:

张之崟同志简要事迹

 

张之崟,男,1982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上海市人,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学位,现任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处主任科员。

作为一名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他忠于职守,勤勉尽责,7年来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超过1300家次,核查行政审批项目超过1400项次,行政处罚50余起近500万元,在全市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三年攻坚战等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挺身而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防范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特大事故发生。他立足全市大局,潜心钻研,编写出《上海市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指南》,组织全市8285家企业完成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管控;编写出《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事项分类表》,推进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曾获得“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个人”、“上海市环境保护先进个人”等荣誉,年度考核记三等功1次、嘉奖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