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全面实施

09.10.2016  02:05

  根据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年底前全国所有市县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颁发新证、停发旧证的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本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总体安排,10月8日本市已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统一登记各项工作平稳、有序、顺利实施,房地产登记由不动产登记替代,停发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登记证明,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16个区房地产交易大厅调整为不动产交易登记大厅,房地产登记受理窗口调整为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为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各区不动产交易登记大厅内设置专门区域,摆放不动产登记宣传资料,张贴不动产登记宣传挂图。同时,加强咨询窗口力量,解答市民百姓关注的不动产登记有关问题,确保本市不动产统一登记顺利平稳实施。

  10月8日本市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首日,截止下午16:00,全市共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3650件。宝山区、普陀区、松江区等区已颁发了本辖区内不动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