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永平在上海工会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会议上的讲话
(2015年8月6日)
同志们:
我们今天召开上海工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会议,目的是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的通知》,以及国家劳动关系三方四家贯彻落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视频会议精神和市劳动关系协调联席会议主席会议精神,全面部署上海工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刚才,闵行区总工会、黄浦区总工会和上海烟草集团工会三家单位分别作了交流发言,这些做法经验很生动、很有特色,也很有说服力,充分反映了上海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所作出的积极努力。民管部也把全国和本市三方会议和全总领导的指示精神向大家作了传达。希望各地区、系统和基层单位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学习借鉴。下面,我就上海工会在下一阶段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讲几点意见:
一、正确把握形势,充分认识当前工会系统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劳动关系和谐是整个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近年来,中央和上海高度重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2011年8月,中央召开了“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上海也在2012年1月召开了“上海市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会议”。全市各级工会按照中央、市委和全总的工作要求,积极探索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2012年3月,市总工会制定了《上海工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行动计划(2012-2013)》,动员全市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中积极发挥作用。通过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大力推进工作制度、机制建设,积极开展“劳动关系和谐、职工满意企事业单位”考核命名等相关活动,举全会之力,全方位推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通过一系列的工作,既提高了企业对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是企业健康发展基石的认识,推动企业走上依法经营、科学管理的良性发展轨道;也有力地推动了企业建立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职代会、劳资矛盾预警调处机制等,将矛盾化解在萌芽之中,有效维护了职工队伍稳定、企业稳定和社会稳定。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由于当前上海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虽然上海的劳动关系矛盾总体平稳可控,但劳动争议尤其是集体劳动争议长期处于易发高发阶段,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成为影响企业和谐与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另外,在劳动关系领域,部分企业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时有发生;劳动合同内容不够规范;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差距有所扩大,一线职工收入偏低、增长偏慢,等等。上述情况的出现,既有企业法制意识比较淡漠的原因,也有劳动关系调整的体制、机制和法制不够健全的原因。这需要引起我们在思想认识上的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切实解决。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上海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也是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迫切需要,更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总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这既是中央的要求,也是上海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现实的客观需要。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和正确把握新形势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全面推向深入。
工会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推动力量。中央下发的《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是对新的历史条件下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地区、系统工会要认真组织学习,要组织工会领导班子通读文件原文,深刻认识新的历史条件下和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准确理解《意见》精髓,学深悟透,自觉地把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摆在工会工作的突出位置,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在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积极发挥作用。
二、突出工作重点,着力发挥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独特作用
我们要适应劳动关系市场化、法治化的要求,围绕中央和全总的工作部署,紧密结合上海实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工作重点,促进本市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
第一,突出工会维权职能,依法保障职工基本权益。工会是职工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依法维护职工权益责无旁贷。并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只有把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会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好维权职能作用,才能更好地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服务。随着市场经济进入新常态,涉及到职工劳动权益的问题更为突出,维权工作也越来越艰巨。全市各级工会应围绕职工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把维权贯穿到工会工作之中,切实把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当前我们的维权工作重点是要依法保障职工的劳动就业权利、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和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全市各级工会要提高依法维权能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好职工的各项合法权益。
第二,推动企业依法用工管理,健全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要以劳动合同为抓手,协助企业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工会要积极宣传教育,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对劳动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要大力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提升集体协商的质量和实效。以贯彻落实市人大6月18日审议通过的《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修正案)为契机,把集体协商制度作为维护职工权益、平衡劳动关系双方利益的重要手段,依法推进企业开展集体协商。要继续大力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尤其是要特别重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维护好职工合法与合理的劳动经济利益。要充分发挥集体协商机制在化解群体性经济利益争议的作用,将无序纷争纳入有序协商轨道。要健全完善职代会制度,全面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以来,尽管建制率有了较大的提升,但依然有相当部分的非公企业没有建制,从去年开始,我们探索发放工会“两书”,并和社会信用平台相对接,以督促非公企业依法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截止目前,已有11个地区开出了16张工会“两书”,另有一些地区已锁定了目标,近期将要开出“两书”,市总工会也对1家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对部分世界500强企业提出了整改要约。从目前企业整改情况来看,效果相当不错,除1家企业拒不改正了上信用平台之外,其余的单位都已着手职代会的筹建工作,有的还同步建立了工会和集体协商制度。然而,目前还仍有少部分地区行动较为缓慢,希望能加大工作力度,推动这项工作的展开。年内,我们将推进这项工作专题召开研讨会,届时洪浩主席和肖主席都将参会并作讲话,就深入推进这项工作提出工作要求。同时,今年我们还就集团多级职代会制度建设、非公企业重大调整中的职代会民主程序进行了规范,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也希望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能够继续认真推进。另一方面,今年市政府将董事会工作指引作为今年重点课题。配合这一课题,市总工会正在联播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共同就职工董监事制度进行调研,计划在调研基础上,于四季度形成文件初稿,明年大力推进。希望各地区、系统工会能够配合好市总工会,选择物色好试点单位,共同推进。
第三,主动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积极调处劳动关系矛盾。刚才,民管部介绍了市劳动关系协调联席会议主席会议精神,各地区工会也要推动三方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健全,定期分析和解决劳动关系领域的重大问题,及时回应职工合理诉求,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见微知著、主动应对,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简单问题演变成复杂问题、局部问题演变成全局问题。就具有重大影响的集体劳动争议或群体性事件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统一研究应对措施、协调采取一致行动。要按照中央、国务院《意见》的要求,推动建立市、区和产业集团以及街镇三级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目前,这项制度还不很健全,仅有少部分地区和街镇工作较为正常。当前,劳动关系矛盾突出,尤其是街镇层面,大量的非公企业集聚,需要通过政府与工会的制度性沟通渠道就劳动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破解。因此,各地区、系统一定要充分运用好贯彻中央、国务院《意见》的契机,进一步推动这项制度的建立健全,并发挥作用。要推动各类企业普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充实各类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中的工会代表,不断提高工会代表的履职能力,切实做好劳动争议协商、调解工作。要不断完善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和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积极调处集体劳动争议,代表职工参与矛盾纠纷处理,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建立健全职工法律服务体系,完善职工法律援助制度,为职工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援助。要大力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处理建议书制度,对于重大典型劳动违法案件要通过媒体曝光,引入社会舆论的公开谴责,充分发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作用。
第四,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引导和人文关怀,共建和谐社会。要引导广大职工正确对待利益关系调整,以理性合法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各级工会要加强有关法律政策的宣传,引导广大职工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在积极推动解决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同时,引导职工正确对待社会利益关系调整,合理确定提高工资收入等诉求预期,以理性合法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维护自身权益,以实际行动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贡献。要团结引导广大职工积极推进企业发展。企业发展是职工利益得到保障的前提和基础。要引导员工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对企业的责任感、认同感和归属感,爱岗敬业、遵守纪律,自觉履行劳动义务,提高自身素质,实现自身价值,促进企业发展。要加强对职工的人文关怀。通过注重培育富有特色的企业精神和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为职工构建共同的精神家园。要及时了解职工思想动态,注重掌握职工的精神需求和心理健康,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工作。
三、深入开展职工满意、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切实提升劳动关系的和谐度
早在2003年,上海工会就联手社会各方共同开展了“职工满意企业”评选活动,以此作为上海工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载体和抓手,从而形成了具有上海特色的工作做法。多年来,我们总共评选出了上千家职工满意企业,部分企业经过选优推荐,成为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示范单位。今后,我们将继续保持上海工会工作特色,指导企业开展以创建“职工满意企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年内,我们将结合形势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职工满意企业测评指标,继续开展职工满意企业、职工信赖的经营管理者评选,并指导和推动一批企业自觉将职工满意度评价作为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内在行为,定期开展自评,以持续改进方式不断提高职工对企业和经营管理者的满意率。同时,借鉴闵行等地区的经验,针对大量非公小微企业集聚在街镇、工业园区、楼宇、村区小区或餐饮、物业等行业的特点,我们将重点研究和推进区域和行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创建工作,适时制定区域、行业创建标准,规范小微企业劳动用工行为,自觉将创建工作纳入社区治理内容,以不断适应上海劳动关系发展的新趋势、新要求。
希望全市各级工会把深入开展职工满意、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作为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载体抓实抓好。要强化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各类企业,特别是非公企业与中小企业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扩大创建活动的覆盖面。要大力推进工业园区、乡镇街道、村区小区、商务楼宇等区域,以及餐饮、建筑、物业等行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要借助新闻媒体力度,大力宣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重大意义和创建活动的工作经验,不断弘扬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爱岗奉献的先进事迹和模范人物,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新形势下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意义重大,任务艰巨,需要我们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全市各级工会要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当前推动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把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希望大家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为加快上海的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