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个体工商户纳入改革范围 与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09.10.2016  10:03

  本报讯(记者 陈玺撼)昨天上午,上海颁出“五证合一”后首批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自此,上海成为全国最早实现全部市场主体“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省市,包含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所有市场主体均有了统一格式、独一无二的“身份证号”。

  所谓“五证合一”,即在“三证合一”已经整合三个登记证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时办理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接受统计调查时办理的统计登记证,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核发加载有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海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五证合一”。

  获颁首批营业执照,必维国际检验集团工业与设施事业部东区总监李文江欣喜地表示,过去新设一个公司可谓大费周章,而这次新设一家工程技术咨询公司,只要法务一个人,跑一个窗口,递交一次材料,5个工作日就拿到了营业执照。自此,企业可以“一证走天下”,有了营业执照就已足够,不用再为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而“折腾”。

  同样感到兴奋的,还有从事服装生意的孙琴。昨天一早,她从黄浦区市场监管局南京东路市场监管所登记窗口领取了一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这是上海先行试点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后,颁发的第一张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所谓“两证整合”,即申请人办理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部门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

  上海市工商局注册科魏頔告诉记者,上海不仅按照国家要求率先试点了“两证整合”,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将个体工商户纳入了“五证合一”改革的覆盖范围,使得上海在全国率先实现全部市场主体的“五证合一”。自此,孙琴们在获颁营业执照的同时,还得到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当于“身份证号”,可用于各个部门的事项登记。个体工商户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需要使用类似企业法人的“身份”时,也可以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企业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