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宪法宣传教育月安排

02.12.2015  15:48

为迎接2015年12月4日,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在全校范围内深化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引导全体师生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特策划并举办上海外国语大学宪法宣传教育月系列活动。

 

法意讲坛 11.23

宪法宣传教育月系列活动第一弹。特邀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院长蒋传光教授开讲第二十八期法意讲坛,以“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理论的新发展”为主题,讲述我国依法治国的新进程。

 

主席论坛 11.30

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由法学院承办上海外国语大学团学联2015-2016学年第二期主席论坛。论坛以“整合网络平台多样化 发展法制安全校园化”为总议题,各院系学生骨干共同探讨高校如何维护校园环境,建设法制校园,实现依法治校。

 

校园宣传 12.03

国家宪法日前日,通过宪法法条发放、活动宣传单分发、签名留影及宪法相关知识问答等环节,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宪法宣传,弘扬宪法精神,促进全校师生法制思维的养成。

 

“法意视线 专题推送 12.04

宪法日当天,在法学院“法意视线”微信平台进行宪法宣传教育专题推送。通过推送“宪法日的起源与背景”、“宪法基本常识“、“宪法相关书目推荐”、“世界各国宪法日”以及“其他与法律相关节日”等五个专题,向全校师生进行普法宣传。

弘扬宪法精神培养法治思维

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上海外国语大学宪法宣传教育月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

2011年-2015年是我国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在规划的指导下,我国一步步走向了宪法日的正式确立。2011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中明确提出,要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我国的国体政体、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主要内容和精神,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2012年11月8日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重大部署,强调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2013年11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2014年10月27日,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议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三天之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2015年的12月4日,我们将迎来我国第二个“宪法日”。去年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全国各地各部门各行业都根据自身实际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今年宪法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不仅在我国,世界上很多其他国家也有自己的“宪法日”。各国用不同的方式纪念本国历史中关于宪法的重要时刻。宪法拥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和不容置疑的权威与尊严,如果宪法不被信仰,法治必然是无源之水。

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其意义不应仅仅停留在一个纪念日的增加上。更重要的是,我们应该让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保护宪法、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2015年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设立一周年,是实行全面依法治国一周年,也恰逢全国普法宣传30周年,即“六五普法”收官之年。宣传和维护宪法,每一位师生责无旁贷,希望人人都能提升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培养法治思维,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