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各区县义务教育招生意见公布!

29.02.2016  23:43

浦东、黄浦、徐汇、静安、长宁等区县今年实行“满5年唯一”的政策,今年各区县对口地段表将于4月1日前公布,看看新闻网将持续关注~


部分区县小学入学相关政策的详细内容


浦东新区


2016年起,本区在部分学校建立对口入学新生信息库,各相关学校加强入学新生信息比对,实行“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同一居住户二孩除外)的做法。

徐汇区


对于区域内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班额为40人左右。

黄浦区


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的机会(二胎或多胞胎除外)。

长宁区


2016年本区各公办小学继续对当年涉及入学的门牌号建立数据库,与2015年数据库进行比对,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的做法。

静安区


根据对口入学人数与招生计划数的实际情况,部分公办小学的对口入学条件继续执行: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须在静安区对口地块满1年或2年以上、房屋户主及产权人或承租人为儿童父或母。该类学校,每户地址5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具体情况可参见各学校《招生通告》。


闵行区


非本区户籍但持房产证(产权人是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学生,产权房五年内无适龄儿童入学的,在安排完成第一项第(三)款中第4条规定情况入学后,若学生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额时,实行区域范围内校际间统筹安排就读学校。五年内已有适龄儿童入学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此办法适用于2012年5月21日起办出产证的对象。


宝山区


2015年起,本区实施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适龄儿童(及父母)户籍迁入直系亲属户籍内满五年并与同住的,能享受对口入学政策(为保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即:2016年须迁入户籍满2年,以后逐年递增至2019年及以后满5年)。与上述政策不符的或迁入非直系亲属户籍内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温馨提示


各区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划片范围将于4月1日前公布,敬请关注。


今年,本市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www.shrxbm.cn),该入学报名系统将于2016年4月5日向社会开放,为全市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以及区县招生工作提供便利服务。



(来源:上海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