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司法改革推新举 平均1.4天办一个案

21.04.2015  11:37

  为确保司法公正,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日介绍了上海司法改革推出的一系列举措。

 

   因配偶子女为律师:

  113名法官已退出一线

  上海市高院政治部主任郭伟清说,上海司法改革以审判权为核心,建立完善了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建立法院办案人员权力清单制度,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规范了裁判文书签发制度,明确院、庭长不得对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签发; 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规范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范围,真正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此外,上海还健全完善以严格落实“一方退出”为主的法官回避制度。目前,上海法院在审判、执行岗位工作的法官,其配偶子女为律师的有113名,已经全部退出审判、执行一线岗位。

  5.4%的剩余员额:

  给年轻人、“能者”留机会

  上海司法改革的一项核心就是法官员额制,确立了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33%、52%、15%的员额比例,明确法官今后主要从法官助理中选拔,上级法院法官从下级法院逐级遴选。

  郭伟清表示,要想得到法官入额机会,必须经过申请报名、法官岗位承诺、入额基本条件审查、业绩考核、入额考试、审委会面试以及上海市法官遴选(惩戒)委员会投票表决七个步骤,而上海市法官遴选(惩戒)委员会在进行专业把关时,将会按照1:1.2的差额进行表决。

  目前,二中院、徐汇、宝山、闵行等4家试点法院已经完成人员分类定岗工作,首批入额的法官比例为27.6%,尚未达到33%,剩下的5.4%员额,就是要给年轻人、给“能者”留有机会。

   平均1.4天办一个案:

  办案率两位数增长成常态

  去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5.03万件,审结54.5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3.2%和14.6%。而在2014年以前,上海法院每年的案件增加率从未超过10%。今年一季度,上海法院共受理案件14万余件,较去年同期又增长了13.48%。

  随着中央公布“将立案审查变为立案登记”的规定启用,上海市高院研究室副主任张新预计,今后上海法院办案率每年上升百分之十几将成为一种“新常态”。

  这些不断攀升的案件受理工作,最终都要压在法官身上。2014年,上海法官人均年办案数超158.74件,位居全国第二,平均1.4天就要办一个案子。

  因此,上海司法改革的目标之一,还包括建立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职业保障制度,即建立与法官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薪酬保障制度,将法官薪酬标准与行政职级脱钩,与法官等级挂钩,切实增强法官的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

   破除入额终身制:

  考核不合格退出法官员额

  郭伟清说,上海高院建立了法官岗位日常管理考核和员额退出机制,明确对入额法官实行日常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办案业绩、廉洁自律、职业操守,考核不合格的将退出法官员额,破除入额终身制。此外,还明确了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在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同时,加强和规范司法活动的监督制约。

  今后,入额法官将对自己的每一件案子实行终身负责制,改变了审判过程中权责不明,出现冤假错案找不到责任人的情况。

  一个有意思的细节是,随着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建立,一些做了多年行政工作的法官主动选择了退出入额的遴选,“以后没法混日子了,而且办案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