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上海“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专访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

09.03.2016  18:56
   

  记者:过去一年,上海举全市之力奋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对检察机关围绕上海经济社会发展,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作您怎样评价?

  殷一璀:上海检察机关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建设“四个中心”的要求积极履行职能,在全力维护城市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同时,主动贴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对接、积极服务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服务保障上海自贸区建设,深化服务保障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特别是在积极服务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方面,检察机关十分重视保护科技成果,加大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力度,还发布《上海知识产权刑事典型案例》,提示风险防控和防范重点,努力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环境;在服务自贸区建设和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方面,及时制定了《全力服务保障自贸区扩区新战略的工作意见》,扩大自贸区检察室管辖范围,加强民商事和行政检察专业办案力量;与本市金融监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办案协作等工作机制。加大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信用卡诈骗等金融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连续几年发布《金融检察白皮书》,加大检察建议力度。这些探索和实践都很有价值。

  上海“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已经明确,上海检察机关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找准服务经济社会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服务性,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依法充分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同时,要认真研究“十三五”时期全市检察工作,通过不断深化检察改革、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保持与上海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同步发展、同频共振,努力实现“十三五”时期上海检察工作新跨越。

  记者:去年在全市推进检察改革试点,得到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常委会开展了司法改革试点情况专项监督,您对上海检察改革试点怎样评价?

  殷一璀:去年全市检察机关以不断改革创新精神,积极稳妥推进全市检察改革试点,引起社会的良好反响,我们人大常委会也对此开展专项监督,听取了240多位司法人员意见,征集近200位市人大代表建议,提出改革中要牢牢抓住司法责任制重点,保障办案人员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各类人员作用,更加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司法改革成效。目前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基本完成,检察权运行新机制初步建立,入额检察官结构明显优化,司法公开不断深化,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探索取得可喜成果,不少制度创新为全国司法改革创造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各项检察工作平稳有序,改革试点取得初步成效。我们看到了司法改革试点中的攻坚克难,也看到了改革事业的任重道远。目前,上海的司法改革已进入全面深化阶段,上海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改革还将不断深化,检察机关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让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记者:在最高检统一部署下,去年上海检察机关开展了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您如何评价这项活动对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影响?

  殷一璀:最高检在全国部署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很有必要。去年以来,上海检察机关结合上海实际,以更严要求、更高标准全面查摆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结合自查发现的问题和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梳理出部分案件公开透明度不高、办案周期长、当事人诉讼权利保护不够、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律师会见难等突出问题。在整改的同时,建立了涉案财物管理、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规范职务犯罪案件查办、职务犯罪预防对外协作、办案人员行为规范、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等6项制度。制定了“上海检察机关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公信力40条意见”,这对提升司法公信力起到很大促进作用。

  上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需要法治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望也在不断提升。只有规范的司法行为才能产生强大的司法公信力,上海检察机关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改进办案方式,加大公开审查力度,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完善律师执业保障制度,保障诉讼各方合法权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有公平正义的获得感。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强检察官队伍自身的教育、培训、管理和监督,造就一支人民群众信赖、与上海国际化大都市法治建设相适应的高素质检察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