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上海优刻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的通告

29.09.2017  23:24

时间:2017年8月7日

当事人:上海优刻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违反《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第十八条规定: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经备案的组织或者个人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

处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