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代表团举行全团会议审议两高报告等

13.03.2017  17:44

  上海代表团昨天下午举行全团会议,审议民法总则草案修改稿等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韩正代表,市委副书记、市长应勇代表,上海代表团团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代表参加审议。

  代表们在审议时认为,“两高”过去一年做了大量的工作,有亮点、有成效,一些创新实践发挥了改革“试验田”和“排头兵”作用。葛俊杰代表认为,“两高”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发挥好职能作用。建议不断提升自身素质,落实司法为民宗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建设,保护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实体经济振兴提供法律支撑;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邀请代表更多参与“两院”工作。

  谈到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李斌代表说,到基层法院调研时感受到基层法院面临着工作压力大、力量薄弱等困境,建议最高法出台加强基层法院建设的具体措施;实行司法人员双向交流,创造条件让边远地区司法人员到大城市进行学习挂职;加强与医疗机构合作,维护司法人员身心健康。金东寒代表说,近年来法院案件数量增长非常快,法官工作负荷非常大,影响法官身心健康和办案质量,建议根据案件数量动态调整法官员额数量,并适当提高法官待遇。

  马兰代表说,现在对法官、检察官的人身伤害案件有所增多,还有一些法官、检察官被跟踪、被威胁,建议加强对司法人员因为职务原因受伤害的保护,在法官法、检察官法修改时对此类犯罪予以特别打击,维护法律权威。李碧影代表建议,建立公开透明的法官职业保护制度,尝试推广法官职业保险。同时,加强执行工作,落实公正、善意、文明的司法理念。

  关于解决执行难问题,李扬代表认为,需要充分发挥我国政治和体制优势,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大格局。同时,他建议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失信的处罚力度;探索建立非法人企业和个人破产制度,完善对涉及民生的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和司法救助制度。黄迪南代表说,现在“僵尸企业”多通过清算程序退出,而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比较少,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法院来看,主要是破产类案件难度大、程序多,对法官审理能力要求高,然而考核权重不高。建议法院加大对破产重整案件的审理力度,人力和资源配置更充足些,使更多企业通过破产重整程序获得重生。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杨雄,上海代表团副团长徐麟、王乃坤、徐泽洲参加审议。

  来源: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