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海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拉开帷幕

01.03.2016  08:38

  近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公布,2016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正式拉开帷幕。伴随着新一轮升学季的来到,适龄儿童、少年与家长们也逐渐迈入了“升学忙碌季”。结合《实施意见》的要求以及区县基础教育招生、社保相关人士的建议,本期“热点聚焦”,我们一起来“罗列”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必要准备。

   ■幼升小篇

   适龄儿童入学信息4月9日起登记

  2016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4月9日—4月23日,已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并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而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各区县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4月23日为本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所登记的入学信息不再变动。

  本市适龄儿童入学根据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3月31日前,各区县公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为2016年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

   随迁子女家庭需备齐两个必要证件

  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今年,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6月30日。普陀区基础教育招生办有关人士介绍,意欲在沪入学的非本市户籍儿童家长需准备好有效期内孩子的《临时居住证》以及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者满3年并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还未拥有上述证件的家长应在截止时间前,至来沪人员现居住地所属街道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提交材料并申请办理证件。

  据社保相关人士介绍,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并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且申请当月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父母可以按规定申请办理《居住证》。办理时需要提交《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如果条件符合一般1个月内,办理人便可领取《上海市居住证》。而办理儿童《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家长需带好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在本市的住所证明。

  证件材料到位后,儿童家长可至各区县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

   适龄儿童可填报民办小学2个志愿

  2016年民办中小学校招生仍实行网上报名办法,有意愿选择民办中小学校就读的学生,需家长及时关注民办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4月24日-4月27日接受民办小学网上报名。每个适龄儿童可填报本区县或者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小学2个志愿。民办小学面谈时间为2016年5月7日。参加民办学校面谈的学生,可凭民办学校发送的面谈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的通知,携带户籍证明、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等相关证件;或本人《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以及父母一方的《上海市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参加民办初中面谈的还须携带《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等。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将会短信通知家长于5月21日-5月22日带孩子前往指定的报名验证点验证。

   ■小升初篇

   初中采取划片对口、“电脑派位”等方式入学

  公办初中采取小学划片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安排学生入学。公办寄宿制学校(上海市回民中学除外)限在本区县范围内招生。当报名的学生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如数录取;报名的学生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采用“电脑派位”等办法录取学生。

  跨区县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县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县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23日。

  2016年,本市小学五年级在籍学生学籍信息将直接导“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小学划片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安排学生进入初中,小学五年级学生不需要进行入学信息登记。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学生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初中学校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含港澳台)学生,如需在本市就读六年级的,须携带相关证件到户籍(居住)所在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

   民办学校面试看重学生发展综合素质

  4月28日-4月30日接受民办初中报名。每个适龄学生可填报选择区县或者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初中3个志愿。

  民办中小学通过面谈的方式招收新生。由于民办学校的功能是满足市民多元教育需求,在不看“豪华简历”以及各类竞赛证书的前提下,各学校会依据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双向选择的环节,从道德行为、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有所侧重地选择学生。虽然选择重点不同,但看重的是学生发展的综合素质。因此,建议家长不要突击“应试”,要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理性选择合适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