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支付16万彩礼后女方家悔婚 杀害未婚妻兄妹

09.09.2014  10:20

  父亲借16.5万元支付彩礼,女方家人收钱后却反对婚事,李洪伟在争执中掐死未婚妻,而后又锤死了“大舅哥”。记者昨天获悉,李洪伟已被北京市二中院判处死缓,限制减刑。

   □案情

   不满女方家悔婚杀人

  现年31岁的李洪伟是内蒙古人,曾在北京的地铁站看自行车。市二中院判决查明,2010年1月12日晚,李洪伟在海淀区的暂住地内,因感情问题与22岁的同居女友海某发生争执,后猛掐海某颈部致其死亡,并将尸体藏匿于房间外的水表井内。李洪伟将海某杀害后,因认为海某27岁的哥哥阻挠其与海某的婚事,遂于次日凌晨,到对方在丰台区的暂住地,趁对方睡觉之机,手持铁锤猛砸其头面部数下,致其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作案后,李洪伟拿走海某兄妹的两部手机,并驾驶海某的长安牌轿车逃回到内蒙古老家,后于2010年1月15日中午到当地派出所投案。

  受审时,李洪伟认罪。他说,其和海某于2008年12月通过老乡介绍认识,2009年7月开始同居。双方于2009年12月21日在北京一家饭店摆了五桌酒席,双方家长都到场,李家给了女方家彩礼16.5万元,海某用其中一部分钱买了辆车。二人原计划在2009年12月31日回李的内蒙古老家办婚礼,然后领结婚证。不料,北京的酒席办完没几天,海某的母亲和哥哥就反悔了。

   男方借16万付彩礼

  “她母亲说要等我事业有成才同意结婚,她哥则说,要是偷着回内蒙古,回来要再拿6万。”李洪伟说,之前的16.5万元都是其父亲借的,家里已拿不出钱。此外,他父母本来在老家订好了酒席,因他和海某不能回去,酒席只能退掉,“我父母因为这事在村里都抬不起头”。

  据李洪伟供述,事发当晚,他让海某跟他回家,海某称自己说不通母亲,还要死要活。他上前去拦,海某骂了他几句,还拿出菜刀。“我急了,就掐她脖子。”两三分钟后,他发现海某不动了。“我当时很后悔,趴在她身上哭。

  过了一会儿,他将海某的尸体丢弃。“我想了前因后果,感觉都是结婚受阻造成的”,便连夜赶到丰台,打死了海某的哥哥。

  李洪伟说,他之所以回内蒙古,是想先回家看看父母。他告诉父亲自己杀人后,其父亲劝他投案,他就去了派出所。

  海某母亲证实,她确实收过李洪伟父亲给的16万元,其中6万多元给海某买了车。她之所以反对女儿婚事,主要是对李洪伟不了解,不想让女儿嫁到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