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美女海归闪婚,公公送上1200万别墅,离婚时公公说房款算借款你要还的

28.08.2019  06:34
2019 08/28 06:00 分享 返回

    26岁的她在英国读完硕士回到杭州,跟房地产老总的儿子闪婚。婚后公公大手一挥给小俩口买下杭州城北一套别墅,1200万房款一笔付清。

    三年后,她提出离婚,公公说,当初是客气才写你的名字,现在要离婚,这个房款就算借款,你是要还的。

    8月25日,浙江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等联合办了一个研讨会,主题是“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性质的认定”。

    这是一个热点法律问题,小俩口结婚后,父母出资购房,这到底算赠与还是借款。

    这样的法律界定意义重大,像研讨会中谈到的本文开头的女海归真实案例,如果1200万购房款算借款,那么小俩口是要共同承担偿还义务的,也就是说女方离婚的话,将背负数百万元的债务。

    1】美女海归闪婚,公公送别墅

    杭州姑娘黄娜(化名)2015年6月从英国硕士毕业回来。在杭城某知名地产公司工作,收入可观,家境也不错,在杭州有车有房。

    同年9月,经人介绍黄娜认识了实力雄厚的房地产罗老板的儿子罗晓华(化名)。那时,罗晓华刚离婚。

    罗晓华对黄娜很好,两人闪婚。

    2016年9月,公公罗老板在杭州城北买下一套别墅,1200万房款一次性付清,并登记在黄娜与罗晓华双方名下。

    2016年12月,黄娜生下一女,之后辞职,在家做起了全职妈妈。

    豪宅里的日子别人看不到也说不清,总之,2018年8月,黄娜提出离婚。她说受不了男人的冷暴力。

    这边离婚官司因为男方坚决不肯离,被法院认为夫妻感情没有完全破裂而驳回黄娜的离婚诉讼。

    而这一边,另一个借贷官司于今年2月到了法院。

    原告是公公罗老板,被告是罗晓华黄娜小俩口,公公的诉请是要求小俩口归还1200万房款的借款。

    2】一审法院判决1200万由小俩口全额返还

    罗老板起诉借款的核心证据是一份借款确认书,是罗老板和罗晓华签订的,时间是2018年8月31日,也就是黄娜起诉离婚的那个月,载明,儿子罗晓华向父亲借款1200万元,归还日期是9月1日,也即是借款确认书签订的次日就是还款日。

    黄娜说,从始至终,她一直认为,这套房子就是罗老板对他们婚后的赠与,她从未听说过借钱一说。她说她是杭州本地人,罗晓华一家是桐庐人,在她怀孕期间,公公罗老板说以后要让孩子在杭州读书,所以替小夫妻俩在杭州买房。

    黄娜偷偷录了一段视频,是公公得知她要离婚后的怒斥,“房子是我买的,当时我是客气才写你的名字,你想分一半的财产你做梦,我要先去起诉你……孩子你要你带走,钱一分别想要!

    不过,后来一审法院认为:在父母出资时未明确表示出资就是赠与的情况下,应认定购房出资款为对子女的临时性资金出借,目的在于帮助子女渡过经济困窘期,子女理应负有偿还义务,如此可保障父母自身权益,也可避免子女成家反而使父母陷于经济困窘之境地,此亦为敬老之应有道义。至于事后父母是否要求子女偿还,系父母行使自己债权或放弃债权的范畴,与债权本身的客观存在无关。

    因此判决借款成立,因为罗晓华和黄娜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以由两人共同归还。

本文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顾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