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元饮水机脑梗老人买后难退货

17.09.2014  16:33
号称有“保健功能”、价值一万多元的“饮水机”。 消费者只拿到收据没有发票。

  有这样一种产品,你说他是饮水机,它的一部分却是“保健仪”;你说它是保健仪,它的一部分却是饮水机。14日,市民杜先生向青年报“老罗帮你忙”互动维权栏目投诉称,在子女毫不知情下,84岁脑梗父亲竟花1万多元买下了一台“净水保健仪”,他们几经周折找到销售方要求退货时,被拒绝。

  15日,记者现场采访后,商家表示将于两天内予以妥善解决。律师认为,商家涉嫌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老人销售产品,应该退货退款。       

  青年报记者 罗水元 摄影报道

   饮水机”一万多,脑梗老人买后难退货

  杜先生爸爸为独居老人,家中原有一台买了10年的饮水机。然而,不久前,他们去看望老爸时,那台饮水机已经不见了,屋内放着一台新的“饮水机”。

  杜先生告诉青年报记者,他们兄弟询问父亲时,父亲说原来购买饮水机的门店工作人员宴先生上门清洗饮水机时,发现那台饮水机已坏,就另花2000多元更换了这台“饮水机”,兄弟们当时以为真的只是2000多元,没有起疑。然而,不久,父亲一生病就露了馅。

  考虑到父亲年老体弱情况,兄弟们不但为父亲配了老年人专用手机,以便特殊情形下按一个按钮就能向医务部门呼救,还凑了两万元给父亲应急使用。

  这次生病后,父亲虽然像以往一样进了医院,但没有钱付医药费,在四位子女询问中,父亲才透露实情:那两万元已于8月23日拿出1.078万元买了那台“饮水机”;而家里原来那台饮水机被拿走时,被折价1500元计入新“饮水机”价格中,如此一来,新“饮水机”价格为1.2万多元。

  “没想到我们给父亲的救命钱,被用来买‘饮水机’了。”他们致电宴先生,要求退还旧的饮水机,并对新的“饮水机”作退货处理,但未获同意。

  杜先生说,几经周折后,他们才知道宴先生原来工作的那家门店已搬到了三公里之外的地方,为了要回旧的饮水机,退掉新的“饮水机”,第二天,父亲就抱病与儿子一起到店内与宴先生交涉,要求退款退机时,被告知“不能办”,“最近由于老想这件事,造成老人急火攻心,增加了心脏负担,9月11日晚又突发脑梗,进中山医院急诊治疗,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没有发票只有收据,“这是有意而为之

  9月15日,记者来到杜老先生家里看到,这台“饮水机”并非传统意义上的饮水机,而是一台饮水机与保健仪相结合的“净水保健仪”:上面一个可以过滤水质的水桶被称之为“骏丰健康净水器”,下面部位有饮水机机垫作用的东西,被称之为“骏丰频谱水治疗保健仪”,厂家一个为广东骏丰频谱股份有限公司,一个为广东骏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记者致电广东骏丰频谱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有关工作人员李小姐称,上面的“骏丰健康净水器”在于把水中有害物质通过过滤方式除掉;而下面的“骏丰频谱水治疗保健仪”,则被其称为乙类医疗器械,并通过频谱改变水的理化性质,对一系列疾病“有良好的辅助治疗作用”。

  此外,没有相应产品购买发票,取而代之的是一张8月23日的手写收据,商家一方签名的就是宴先生。指着这张手写收据,杜先生连连摇头,“他(宴先生)来清洗饮水机好多次了,我们也把老人患脑梗情况告诉过他,他不可能不知道——他明明知道老人家有脑梗,行为能力受限制,为什么让他买一万多元的东西?”杜先生认为宴先生系有意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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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保健仪?善后暂无明确方案

 

  记者随后来到罗秀路莲花路路口一标有“骏丰频谱”字样的门店,宴先生恰好在店内,对于记者采访要求,宴先生一开始以领导不在为由给予拒绝,而记者希望对方向领导汇报后再作决定时,对方也给予拒绝,对于杜先生前面所说“不能办”情况,宴先生给予否认,他说原来说的是“不好办”。

  交涉中,宴先生主动交代,曾将杜先生父亲从其家中带到位于市中心的公司总部办理了有关交易手续。杜先生一听,对这种方式予以质疑:他84岁的老人家了,有脑梗等疾病,行动不便,你把他带出去那么远,为什么不告诉我们家属一下——如果路上万一有个三长两短,你能说得清,能承受得了吗?

  对此,宴先生则这样反问杜先生:“为什么要通知老人家子女?

  记者多方采访后,广东骏丰频谱股份有限公司终于于9月15日晚回复记者称,已派人登门与杜先生沟通,并愿意妥善解决双方纠纷,但具体如何解决双方纠纷,记者至截稿时,仍没有收到对方明确方案。

  记者当晚询问杜先生时,他说,广东骏丰方面已承诺将在两天内予以妥善解决,但具体解决方案仍不得而知。

   [律师说法]

  

   商家应该退款   

  

   主管部门联合调查

  上海申骏律师事务所赵星海律师认为,脑梗老年人,有的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有的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如果销售人员明知老人家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仍以种种方式与其交易,相应交易关系可以解除,商家应该全额退还原来所收相应款项,并退还原来折价收走的饮水机;同时,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可以联合对有关商家进行调查,看相应产品是否真如商家所宣称那样,如果商家有虚假宣传行为,不但主管部门可以给予行政处罚,消费者还可以按《消法》要求“退一赔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