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万元的司法鉴定“天价”收费合理吗

14.02.2017  01:02

  “鉴定一个指纹、两枚印章、一个签名,竟然要价17万,鉴定费比诉讼费还高!”2月7日,四川律师王万琼网上诉苦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受托鉴定机构有没有虚高收费?地方法院设立委托鉴定专业机构备选库(以下称“委托库”)有没有“权力寻租”?司法鉴定到底应该如何收费?记者就此走访了当事人、行政、司法部门及相关法律人士。

  国家标准已废,还在做收费的参照

  去年9月,四川容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万琼代理了一起民事诉讼案件。根据案情需要,王万琼的当事人贺先生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司法鉴定申请。今年春节前夕,贺先生收到了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的催款短信:“笔迹、指纹、印章3项鉴定费用共计172800元。

  王万琼对此非常不解:“国家标准已经废止,还照此高收费,这样的司法鉴定我们做不起!”此番表态引起网络热议。

  四川省司法厅迅速启动调查并公布调查结论: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的收费数额是参照原《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得出的结果,但“文审费、杂费、存档费”等项目收费数额无相应依据,已责令该所严肃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训诫。

  四川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处长杨天勇告诉记者,由国家发改委、司法部制定的《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已于去年废止,新的收费管理办法由各地依据本地实际制定,“我厅正会同省发改委制定新办法,在此之前,各司法鉴定机构收费可参照原规定和标准执行”。

  “已经废止的规定,为什么还要参照执行?”王万琼说。

  按照现行规定,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机构应由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和规范。但是,在四川省司法厅核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大名单内,部分地方法院又筛选建立了各自的小团队,让申请者通过摇号确定司法鉴定机构。

  杨天勇表示,经过四川省司法厅认定的司法鉴定机构,由于种种原因,并非都能进入地方各级法院的司法鉴定委托库。王万琼被地方法院告知,只能摇号确定司法鉴定机构,但此前已被摇中的鉴定机构不在此列,“如果摇到最后只剩一家,那我们岂不是没有选择?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每一轮摇号中被摇中的鉴定机构就不再进入下一轮,这样的做法是出于公平考虑,以便让入库的司法鉴定机构都有机会参与鉴定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