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职责 优机制——青浦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22.10.2016  02:37

  一是强化绩效管理意识、健全管理机制。明确区财政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各预算单位、第三方中介机构、评审专家等的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合力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规范目标编制。预算部门(单位)根据相关要求,在申报预算时填报方向明确、具体量化、合理可行的绩效目标;预算部门(单位)加强本部门和所属单位绩效目标的审核。

  三是强化绩效跟踪管理,防范项目风险。预算部门(单位)根据绩效跟踪管理要求,及时纠正项目绩效运行与预期绩效目标的偏差,促进绩效目标的实现。对预期无绩效、低绩效的项目停止执行或调整执行。财政部门加强对绩效跟踪的指导和监督,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检查与财政支出绩效跟踪紧密结合的工作机制。

  四是加强绩效评价管理,提高资金绩效。预算部门(单位)、财政部门根据相关要求,确定评价项目和评价方式,对部门及所属单位的有关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

  五是严肃管理结果应用,落实责任主体。预算绩效管理主体以促进预算管理、推进绩效信息公开、实施结果奖惩为突破口,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结果的有效应用,提高预算部门(单位)对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及时性,明确工作责任,强化跟踪落实,增强绩效意识,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结果的落实应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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